一、项目编号
潜采字-2022-00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潜集采[2022]194号
三、项目名称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27号企业总部基地一期(鸣鸿)21栋4楼4001室10号
中标(成交)金额:178.0021(万元)
服务类 |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无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无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曾帅,徐辉,杨厚宽,谭林萍,占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19
2、评审地点:潜江市兴盛路紫悦枫华旁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81.080000(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潜江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94),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联系地址: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04室(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联系人:李启翱;联系电话:0728-6297047;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潜江市师范路16号
联系方式:15586338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联系方式:0728-6238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启翱
电话:0728-6238550
相关下载- 潜采字-2022-0004-01-招标文件.docx潜采字-2022-0004-01-招标文件.docx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编号 | 潜采字-2022-0004 |
2 | 项目名称 |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
3 | 项目属性 | 服务 |
4 | 采购人 |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
5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份,包括:投标文件(PDF格式);投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 |
7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8 | 资格预审 | 不进行 |
9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0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1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
12 | 实物样品 | 不提供 |
13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
1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15 |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16 | 中小企业 | 专门面向 |
17 | 监狱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18 | 质疑及提交 | 向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并附有关材料。 |
19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20 | 中标服务费 | 不收取 |
21 | 电子投标特别提示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获得潜江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另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服务,QQ群:463671735/966545752,联系电话:0728-6238550。3、交易平台环境要求:①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②浏览器:360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③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2016完整版、WPS Office 2019个人版、WPS Office 企业版;④PDF软件推荐: 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将影响其电子投标。4、供应商在点击项目参与后,应测试以模拟数据填写投标数据文件,进行电子盖章,进入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文件上传,以检测其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在供应商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服务QQ群中反馈并获得技术支持。如在临近开标的48小时内发现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有问题,导致技术支持无法在投标截止前解决其问题而影响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投标人可远程参加开标或到集中采购机构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7、投标人应牢记投标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开标时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投标失败。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22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鄂财采发[2020]5号文,此文件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 |
序号 | 内 容 |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
《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 |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 |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
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 |
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 |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9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的; | |
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注明“节能产品”的货物,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 |
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审核的除外); | |
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 |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
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的; | |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评审项目 |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商务服务(25分) | 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 | 6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商务服务(25分) | 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人能提供本土化服务,在潜江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办公场所地址、电话、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等证明,得3分;否则不得分。 |
商务服务(25分) | 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商务服务(25分) | 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清洁行业管理师、城市环卫管理师(高级),具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商务服务(25分) | 业绩 | 10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来,承接过单位区域办公物业、后勤劳务服务或前期物业服务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章)。 |
技术部分(45分) | 实施方案 | 8 | 投标人对物业服务方案、工作依据、程序及方法思路明确、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6分;合理、可行,得5-3分;基本可行,得2-1分。 |
技术部分(45分) | 实施方案 | 7 | 投标人对所服务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组织措施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7-5分;内容完备、可行,得4-3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2-0分。 |
技术部分(45分) | 实施方案 | 7 | 投标人对本项目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预控方法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7-5分;合理、可行,得4-3分;基本可行,得2-0分。 |
技术部分(45分) | 人员配置 | 6 | 投标人对人员配备,岗位职责描述清晰且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6-4分;描述基本准确,得3-2分;描述不准确,得 1-0分。 |
技术部分(45分) | 质量管理 | 7 | 投标人有明确的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质量控制风险点,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处罚措施,合理、可行,相对优秀者得7-5分;描述基本准确得4-3分;描述不准确得2-0分。 |
技术部分(45分) | 承诺书 | 10 | 投标人对服务质量、操作性强、质量保证及服务有量化指标、有专人负责、有违约处罚措施得6-10分;有承诺但不具体、可操作性差得1-5分;没有承诺得0分。 |
报价部分(30分) | 价格部分 | 30 |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备注 |
… | ||||||
合计 |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6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万元整大写:万仟佰元整 |
项目工期(服务期限) | (单位:日历天) |
质保期 | (单位:年) |
备注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合计(大写):万仟佰元整(或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分项合计 |
货物1(工程或服务) | ||||||
货物2(工程或服务) | ||||||
货物3(工程或服务) | ||||||
货物4(工程或服务) | ||||||
货物5(工程或服务) | ||||||
货物6(工程或服务) | ||||||
… | ||||||
合计 |
序号 | 制造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分项合计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合计 |
序号 | 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 | 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
生产基地地址 | 生产的项目 | 年生产能力 | 员工人数 |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 主要服务范围 | 服务人员数 | 内部等级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
类似项目经验 |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年 龄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项目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时间 | |
项目内容 |
序号 | 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号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评分标准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 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 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 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 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 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 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 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 |||||||||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 |||||||||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
1.(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 1.(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 1.(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 1.(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 1.(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 1.(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 1.(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 ||||||||||
行业;制造商为(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 | 行业;制造商为(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 | 行业;制造商为(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 | 行业;制造商为(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 | 行业;制造商为(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 | 行业;制造商为(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 | 行业;制造商为(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 | 行业;制造商为(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 | |||||||||
为465万元,资产总额为3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 为465万元,资产总额为3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 为465万元,资产总额为3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 为465万元,资产总额为3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 为465万元,资产总额为3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 为465万元,资产总额为3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 ||||||||||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投标人名称(盖章):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名称(盖章):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名称(盖章):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名称(盖章):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名称(盖章):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名称(盖章):湖北澜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日期:2022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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