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泉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审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7日 16: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QXXJTYCS2024-052
项目名称: 温泉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5000
最高限价(元): 18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泉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元): 18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温泉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审计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竣工阶段的造价审核、造价风险分析、经济签证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工作完成,自接收送审结算资料后 15个日历日内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 请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社区24号
联系方式: 0909-8221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博乐市百盛家园39#楼商铺219、220号
联系方式: 0909-2228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嫣嫣
电 话: 0909-2228988
附件信息:
-
WQXXJTYCS2024-052温泉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审计服务招标文件.pdf
606.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