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101150096
预算金额1059.00元
招标联系人陈明
中标公司湖南协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88.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10115009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协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10115009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采购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880838.2
 合计金额小写: 1880838.2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捌万零捌佰叁拾捌元贰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

WCCG-202101150096

采购代理编号

ZKBH-20210002

服务内容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环卫清扫保洁服务

报价

大写:壹佰捌拾捌万零捌佰叁拾捌元贰角

小写:1880838.2 元人民币整

合同周期

一年

项目负责人

周平

备 注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3-01 —— 2022-02-28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安排分批次拨款。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亭支行(湖南协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008106003292705301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标准及要求

1、 保洁目标及标准:

1)道路实行每天三次普扫,第一次早晨6:30-8:00完成,第二次下午12:30-2:00完成,第三次下午4:30-6:00完成;大型检查提前30分完成清扫12小时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一通”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

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洁路段每30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4)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堆放,严禁焚烧垃圾、落叶。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7)及时处理望城区茶亭镇保洁范围之内的应急突发事项(火灾抢险、抗旱等),按中标金额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如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除外)。

2、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

1)定时擦拭路灯杆、标识牌及各种设施,保证每周至少擦拭2次各种设施表面无污渍、无积尘等。

2)定时清洗、冲洗、垃圾收集(清运)车辆,保证每天至少一次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无积尘、油污。

3)定期清掏泄水口,要求无杂物、落叶堵塞亮桥亮脚。

4)地面油污及时处理,并见本色。

5)公厕设施,每周清洗不少于2次,每日不少于1次清扫保洁,确保厕所内干净、无堆垃圾便池排水畅通。

3、机械作业目标及标准:

1)车行道每天进行冲洗1次、清扫1次、全天巡回保洁、全年洒水降尘52次(4-5次/月),区域内全年共计洒水降尘700次。

2)配置机动处突车辆快速处理应急事项。

4、牛皮癣治理目标及标准

1)清洗清除: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 采用专业清洁剂彻底清除,恢复原貌。

2)日常维护:建筑物外立面、设施表面、道路路面无乱张贴(指定张贴栏除外);乱涂写不得采用白色石灰简单覆盖。

3)明确清除的时间:每天上午9时前完成第一遍整治清除9时以后进行巡回保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临街 “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垃圾清运

1)临时收集处的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按照国家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处理和运输,湿垃圾必须使用专用湿垃圾清运车进行收集和运输。

6、垃圾收集与运输及车辆作业流程

1)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人流活动较少或距居民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较远的地点,并注意与周围环境协调,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水面清捞的垃圾、陆域保洁清理的垃圾应及时送往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装置应密封,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垃圾装卸作业完毕应及时清扫场地,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2)垃圾运输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转运垃圾时,应采用密闭方式集装,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污水滴漏现象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限运输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与垃圾弃置场地签订合同,所有垃圾必须统一放置于弃置场地内,不得随意弃置。

作业范围详表

(1)望城区茶亭镇梅花岭集镇主要街道面积范围明细清单

序号

路段名称

总面积(㎡)

车行道(米)

范围及工作内容

公共厕所(座)

垃圾站(座)

240L垃圾桶

道路等级

垃圾清运量

长(m)

宽(m)

面积(㎡)

1

梅花岭老街

156000

3900

40

156000

X062县道东起嘉艺洁具厂,西至芙蓉大道交界;X057县道梅花岭社区三角坪至罗家坡5号住户段;茶亭卫生院经茶亭政府至茶杨线。以上道路及道路两侧至住户墙壁、住户屋后可视范围(或10米范围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乱像整治、后街水面卫生、绿化地带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1

13

四级

根据2019年度垃圾站过磅量该段道路至垃圾中转站7.9公里,垃圾综合平均3.9吨/天,核算总量为1423.5吨/年

2

梅花岭新老集镇联络线

24000

600

40

24000

梅园中学围墙边路200米、茶杨路至芙蓉路连接线200米,旺角清粥至潘家村路口200米(包含道路20米道路两侧及集镇后街各10米)。

6

四级

根据2019年度垃圾站过磅量该段道路至垃圾中转站5公里,垃圾综合平均0.3吨/天,核算总量为109.5吨/年

3

梅花岭新街

191600

3600

53.2

191600

芙蓉大道东起湘阴交界处,西至中储粮;坳清线南至X062县道,北至腾飞驾校(梅花岭社区散花组48号住户)段;东城联络线芙蓉兴盛万家乐至芙蓉大道段。以上道路及道路两侧至住户墙壁、住户屋后可视范围(或10米范围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乱像整治工作。

1

50

四级

根据2019年度垃圾站过磅量该段道路至垃圾中转站7.8公里,垃圾综合平均2.3吨/天,核算总量为839.5吨/年

4

国信大市场

28800

960

30

28800

市场内东西、南北各三条道路10米,道路两侧及屋后约10米。

1

1

四级

根据2019年度垃圾站过磅量该段道路至垃圾中转站1.3公里,垃圾综合平均1.2吨/天,核算总量为438吨/年

5

戴公桥集镇

16000

200

80

16000

启明星幼儿园至电厂大道与芙蓉大道交界处;以上道路及道路两侧至住户墙壁、住户屋后可视范围(或10米范围内)卫生保洁、乱像整治、垃圾清运、绿化地带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10

四级

根据2019年度垃圾站过磅量该段道路至垃圾中转站12公里,垃圾综合平均0.6吨/天,核算总量为219吨/年

6

芙蓉路戴公桥段

156000

4400

35.5

156000

谷成桥至中储粮前(含芙蓉路道路两侧各20米)

30

四级

根据2019年度垃圾站过磅量该段道路至垃圾中转站11公里,垃圾综合平均3.5吨/天,核算总量为1277.5吨/年

7

郭亮集镇

50000

1300

38.5

50000

梅铜公路东起西湖寺村月塘坳1号,西至北禹节能科技公司(寺塘组4号);杨西线北至月塘坳11号,南至郭亮脑科医院侧门。以上道路及道路两侧至住户墙壁、住户屋后可视范围(或10米范围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乱像整治、绿化地带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30

四级

根据2019年度垃圾站过磅量该段道路至垃圾中转站8.3公里,垃圾综合平均2.9吨/天,核算总量为1058.5吨/年

8

茶杨路6000米、东城联络线7500米、梅铜公路8000米、梅花岭老街2000米

430000

21500

20

430000

茶杨线、梅铜公路、东城联络线(梅花岭社区至狮子岭村段)每周至少冲洗一次。梅花岭老街每天至少冲洗一次。

1

七、 人员与机械配备要求

1、人员配备

1)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合同年度内包含的服务内容,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备注

1

项目主管

≥1

2

保洁班长

≥1

3

保洁员

16

4

司机

2

人员合计

20

2人员管理

1、乙方必须按月申报作业计划(包含岗位明细、作业时间、设备使用等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如有变动需另行申报备案。

2、乙方必须按要求配足清扫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

3、乙方应配足设施设备,并加强作业设备、设施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干净整洁。

4、清扫保洁作业要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域。保洁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安全警示标识服并保持干净整洁,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

5、作业时间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溜岗,不得聚堆、闲聊;交接班衔接紧密,不得出现任何“空档”,作业车辆、快速保洁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逆行和随意乱停乱放。

6、乙方需制定各类应急预案,遇突发道路污染、自然灾害、重要任务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完成好作业任务。

7、乙方必须对服务范围内收集后的垃圾进行可行性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8、乙方必须对重建地片服务范围内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及时的清运、处理,要求做到天天清(设备故障除外),有效防止企业、群众投诉。

2、机械配备

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车辆类型

功能

数量(台)

1

垃圾压缩车

垃圾清运

1

2

12方水车

道路冲洗

1

3

高压冲洗车

道路冲洗

1

4

垃圾三轮车

垃圾清运

1

5

垃圾斗车

垃圾清运

1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对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进行日常考核,甲方另行制定集镇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如存下下列现象,按考核细则标准进行扣分,扣除部分服务费用:

1、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零散垃圾、垃圾桶爆棚、牛皮癣等乱象,该路段保洁人员未在岗在位;

2、在上级部门对甲方进行检查督查时,甲方组织迎检工作,如发现零散垃圾、垃圾桶爆棚、牛皮癣等乱象;

3、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

4、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成交供应商当年度月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甲方可认定乙方为不合格履约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甲方对成交供应商组建的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必须履行环卫保洁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接受甲方对履约实施服务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另行制定集镇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对乙方进行奖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环卫作业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卫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行为进行扣分和处罚。

3、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所属环卫工人的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清扫保洁服务的技术水平。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的环卫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乙方权利与义务

1)管理用房: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服务内容中涉及的所需耗材均由乙方承担。

3)服务费实行综合计价,由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构成。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区域自行测算,并列明所有明细项目的费用组成,乙方应充分考虑如突发事件等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另行追补,乙方对本次履约实施的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甲方定期对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甲方按合同要求酌情扣除相应部分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乙方当年度月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甲方可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不合格履约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甲方对乙方组建的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必须履行环卫保洁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接受甲方对履约实施服务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7)乙方对本项目提出的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须经甲方审核批准,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甲方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

8)乙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成交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应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9)当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协助采购人、保卫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对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甲方对乙方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0)乙方因维护等事项需要甲方配合时,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沟通,甲方应提供方便和配合,如事先不与甲方取得联系沟通造成设施设备损害时,乙方应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

11)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为在本环卫项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其他保险由乙方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12)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且所有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及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及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13)乙方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登记制度。

1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甲方制定。

15)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环卫保洁及其它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采购人的移交审核向采购人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6)乙方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成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履行以上义务,违反甲方具体要求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约行为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承包经费或履约保证金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一年内若有3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3)乙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分包给第三者,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未按合同及纸质承诺书执行将自行退出。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须自备所有设备(包括清洁所需设备及其它工器具等)和耗材,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不增加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乙方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茶亭镇梅花岭社区南岳组45号
法定代理人: 易超 法定代理人: 姚桂香
委托代理人: 陈明 委托代理人: 周平
电话: 0731-88240491 电话: 0731-88242222
传真: 0731-88240491 传真: 0731-8824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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