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武汉段WSJL-1施工监理(HBSJ-202206GL-05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206GL-05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武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武松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0%, 贷款:70.0%,招标人为武汉武松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主要位于武汉市汉南区及蔡甸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邓南街道窑头村附近,设水洪枢纽互通与汉洪高速公路相接,起点桩号 K9+824.486,止于蔡甸区消泗乡港洲村,与武松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对接,终点桩号 K20+193.056。推荐方案路线全长10.369km。主线拟设桥梁9394m/7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8824m/5座、大桥570m/2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水洪枢纽互通、消泗互通)。初步设计总概算34.41142015亿元,建设工期42个月。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线和连接线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互通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沿线设施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和房建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机电预留预埋、房建区场平等工程(含临时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008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278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30日历天,施工阶段1248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56600.0 万元。 | |||||||||||||||||||||||||||||||||||||||||
2.3其他:监理机构: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招标人组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驻地办应组建工地试验室,并按工程实际需要和总监办要求设立现场监理组。 (机构设置情况)。机电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房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招标人另行招标,总监办负责对机电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房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管理。现对本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和房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期的各项监理工作,包括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程协调、资料整理、审计及检查的配合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与招标人、施工方、材料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列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02日至2022年07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6日 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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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1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或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协议书。中标后,该单位不得更换。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投标文件格式中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应提供投标人 2020年度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网站截图或文件等)。 4、投标人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注: [if !supportLists]1、[endif]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if !supportLists]2、[endif]安全负责人、试验室主任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主单位出具的任职及履约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注: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