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巧家县城第三水厂供水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巧家县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昭通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27日 15: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30日 08:30至2018年08月03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2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45872.7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大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7122274 | ||
采购单位 | 巧家县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昭通市巧家县新华北路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0-7122274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119号星都国际总部基地60栋8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08855628、13577115480 |
巧家县城第三水厂供水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QJCG2018038
本采购项目“巧家县城第三水厂供水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工作,且经专家评审及政府批复通过。并由巧家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巧家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巧家县水务局,政府方出资代表为巧家县白鹤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含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巧家县城第三水厂供水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巧家县白鹤滩镇、中寨乡
4、建设内容:巧家县城第三水厂供水工程拟新建一座5.0万 m3/d 的水厂,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取水工程:5.5 万 m3/d 取水池一座;
(2)原水输水管道工程:从新龙洞泉水取水口处,新建DN800-DN700原水输水管一条(55000m3/d),接至第三水厂,管线总长度约26. 1km;
(3)净水厂工程:新建第三水厂(50000m3/d),含废水回收及污泥脱水系统等附属设施;
(4)配水管网工程:新建第三水厂至旱谷地白鹤滩料场供水专管DN400 ,L=4.0km;新建第三水厂至二水厂供水专管连接DN300 L=2.0km。远期规划新增长海水库至新龙洞原水管。
5、项目总投资:动态总投资45872.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307.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73.33万元,工程预备费4018.12万元。建设期利息 1573.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0万元。
6、招标范围:巧家县城第三水厂供水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合作期届满时的移交工作。
7、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作为社会资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公司)。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更新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多种经营权等。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合理回报,并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无附加任何条件的基础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8、合作期限: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9、股权比例及项目资本金构成: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30%,为13761.93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以现金出资2752.39万元,股权比例为20%;社会资本以现金11009.54万元入股,股权比例为80% 。
10、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由项目公司收缴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供水服务费,运营缺口部分(即可行性缺口补贴)由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给项目公司。同时,政府定期核算项目公司收支状况,并调整补贴额度。
11、本项目采用 PPP+施工总承包的模式。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服务,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服务将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不再进行招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4、资质要求: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6、业绩要求:2015年1月至今承担过2 个合同额不少于40000万元的投融资建设或运营的市政公用工程(如BT、BOT、TOT、PPP等)(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作协议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
7、人员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有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投融资或施工)项目的相关经验(相关经验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作协议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8、投资能力要求:申请人需提供具备自有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的证明材料(以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出具时间应在2018年6月1日之后)。(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各方均可提供,金额可累加);
9、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45000万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且申请人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①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以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②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时间应在2018年6月1日之后)。(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各方均可提供,金额可累加);
10、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责任;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明确承担运营的职责一方。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项下的资格预审、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应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资格预审、投标仍负有连带的及各自的法律责任。
⑥除合同特殊约定外,项目公司的股东只能是中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和政府出资代表,不允许增加在招标阶段未参与投标的成员。
12、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下一阶段的投标活动。
三、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18年07月30日至 2018年08月0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至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①营业执照原件(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②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④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明文件原件;
⑤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⑥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⑦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⑨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⑩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参与投标意向书(协议)原件,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注:报名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以提供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为依据),上述资料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若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申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
2、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3、网上报名:凡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03日23:59时前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则该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请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完成现场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递交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上午09:00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巧家县新华路中段) ;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 ztggzyjy.zt.gov.cn,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4、现场递交: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份(现场递交的光盘和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
备注:如现场递交的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一致,采用电子化交易的,以网上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采用纸质化交易的,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如项目在进场交易过程中遇到停电、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电子化交易的,经相关部门同意后,该项目由电子化交易转为纸质化交易)。
5、各申请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ztggzyjy.zt.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www.z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易招企业招采B2B电商平台(www.eftcn.com)上发布,其中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易招企业招采B2B电商平台(www.eftcn.com)为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 、联系方式采 购 人:巧家县水务局
地 址:昭通市巧家县新华北路31号
联 系 人:周大林
电 话:0870-7122274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119号星都国际总部基地60栋804室
联 系 人:柏楠、王开运
电 话:18508855628、1357711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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