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鹤岗电信2023-2025年美术、喷绘制作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HLJDX23010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鹤岗电信2023-2025年美术、喷绘制作类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制作内容主要包括条幅、展架、易拉宝、人字形牌、门牌、桌牌、时间牌、资料架、亚克力板、灯箱、广告牌、防撞贴、绶带、写真布、背包旗+杆、不干胶、台卡、手举牌、翼支付、智慧家庭体验区(套)、刀旗、奖牌、证书、门楣、形象墙等。
1.3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物料的平面设计、喷绘、印刷,货物出厂价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国内运输、保险、装卸、倒运、临时仓储、安装、维修等货物交付使用的一切相关费用。注:本项目规模为预估采购量,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5签约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1.6到货时间/服务期限:
(1)中选人应在收到采购方邮件及电话通知后,如需求单位要求上门测量并进行设计,中选单位必须在接到需求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测量,并在测量完后3小时内完成设计。
(2)对于单次制作金额小于等于1000元的采购需求,中选人必须接到采购方邮件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制作并安装完成;对于单次制作金额小于等于3000元的采购需求,中选人必须接到采购方邮件或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制作并安装完成;单次制作金额大于3000元的采购需求,中选人必须接到采购方邮件或电话通知后72小时内完成制作并安装完成。
(3)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1.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1.8付款方式:按季度进行结算,每季度末以实际制作订单为准,支付条件为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按采购订单100%付款。
1.9配送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10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清单分项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人应按照按分项报价表报价,最终根据参选人未含税总价合计金额进行评审。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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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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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选人抵税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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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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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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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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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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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9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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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
4.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每套售价“0”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请参选人按照下表要求提供样品,样品与参选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未按要求递交样品否决其参选。
样品名称 |
材质要求 |
尺寸 |
数量 |
设计样式 |
备注 |
普通X型展架 |
相纸+支架 |
1.6X0.6m |
2件 |
参选人自行设计,要求色彩丰富,内容应包含中国电信字样及图标 |
1、设计图纸应彩色打印并装订在技术参选文件内;2样品单独密封、随参选文件一同递交、写明样品字样。 |
KT板单面 |
泡沫板 |
0.3*0.4m |
2件 |
参选人自行设计,要求色彩丰富,内容应包含中国电信字样及图标 |
1、设计图纸应彩色打印并装订在技术参选文件内;2样品单独密封、随参选文件一同递交、写明样品字样。 |
海报 |
相纸 |
0.8*0.6m |
2件 |
参选人自行设计,要求色彩丰富,内容应包含中国电信字样及图标 |
1、设计图纸应彩色打印并装订在技术参选文件内;2样品单独密封、随参选文件一同递交、写明样品字样。 |
注:1)、样品中不得体现参选人名称等其他信息,样品需在参选截止前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参选人将被否决。
2)、样品密封要求:样品需要密封递交,并于外包装注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递交样品名称、数量等信息,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递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304室;联系人:翟国涛;电话:13845081314。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学府路189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
邮 编:/ |
邮 编: 100149 |
联 系 人:孙先生 |
联 系 人: 孙永林、翟国涛、孙伟芳、张元、陈丽娜 |
电 话:【/】 |
电 话: 13845081314、19904809997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aiguotao.zgtj@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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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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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21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