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抚顺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抚顺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服务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400-00068-001-01
二、合同名称: 抚顺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4-210400-00068
四、项目名称: 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抚顺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024-57728132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气候中心(辽宁省气象能源开发应用研究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
联系方式: 136240646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30号)、《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内涝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城〔2023〕20号)的要求,修订抚顺市暴雨强度公式。
二、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单位应能够获取历史(气象站建站至2023年)降雨统计分析官方数据,并提供气象部门出具的数据来源证明,降雨资料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
三、提交的成果应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发布版成果(暴雨强度公式、图表及说明)。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省住建厅和省气象局的审查。
履约要求: 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完成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报告)编制,并通过有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技术报告的审定后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通过省住建厅和省气象局的审查。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朱业玉、张强、宋悦、王冀、龚强、翟晴飞、王瀛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400-00068-001-01
二、合同名称: 抚顺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4-210400-00068
四、项目名称: 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抚顺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024-57728132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气候中心(辽宁省气象能源开发应用研究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
联系方式: 136240646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30号)、《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内涝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城〔2023〕20号)的要求,修订抚顺市暴雨强度公式。
二、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单位应能够获取历史(气象站建站至2023年)降雨统计分析官方数据,并提供气象部门出具的数据来源证明,降雨资料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
三、提交的成果应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发布版成果(暴雨强度公式、图表及说明)。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省住建厅和省气象局的审查。
履约要求: 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完成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报告)编制,并通过有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技术报告的审定后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通过省住建厅和省气象局的审查。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朱业玉、张强、宋悦、王冀、龚强、翟晴飞、王瀛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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