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网络安全回溯分析专项技术支持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6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82203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00201056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网络安全回溯分析专项技术支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822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 合同专用条款 | 计划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网络安全回溯分析专项技术支持服务 | 为常态化开展网络流量回溯分析,精准定位流量异常,需采购网络流量分析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协助流量深度分析、配合溯源分析、威胁检测策略制定、定制异常行为模型、异常告警研判、异常行为分析、告警库及版本更新、协助未知威胁追踪、配合应急攻击分析。 | 1.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即CMMI3级(含)以上资质(以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3.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项同等规模及以上网络安全类服务案例,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所投标品牌的经销商或具有所投品牌出具的原厂技术支持服务承诺函(以加盖公章相关材料为准)。 | 1.合同选用国网标准范本合同-SGTYHT/21-XX-230《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2.合同分3次支付,支付比例为3:6.7:0.3,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如下:(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3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2)服务期过半,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7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中期总结报告,且经评估无索赔项,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67%作为进度款;(3)在服务期满后,乙方提交符合规定的《年度服务总结报告》,且经评估无索赔项,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 3.合同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抬头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66万元 | 1.2 |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 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为防范串通投标行为,不接受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的相关情形,发现以上代理投标,不予接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投标提示。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7日上午8:0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
邮编:100761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三十二层
邮编:300457
电话:王女士18002010563
电子邮件:sgecztb@163.com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s://ecp.sgcc.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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