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bglb-zb-2401-02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1
公告正文
设备管理部就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在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SBGLB-ZB-2401-0202
项目标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交货地点和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TMP-2401-0061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项 | 1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
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
1、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简介见技术规格书。莱芜分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子公司,负责承接“莱芜分公司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下称“本工程”)的实施。本工程拟采用EPC方式,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主要内容界面
本项目采用“交钥匙”总承包方式,增加1套装煤除尘站、1套推焦除尘站,烟气入口分别与现有装煤除尘站、推焦除尘站设备烟气入口管道并联使用,配套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管道工程、土建(包含基础、钢结构、平台、走梯、护栏)等设备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设施均属本招标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如需索取技术规格书请联系投标联系人)。
(二)发包方式
本工程建设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
(三)工期
2024年9月30日完成联动试车,具备投运条件,投运后进行168性能考核,11月30日前完成交工验收。
(四)招标范围
“莱芜分公司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升级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试运行、完成功能考核、竣工验收合格、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人对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方式,投标人在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出现中标后弃标、不履约合同或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商黑名单、淘汰名单(淘汰时间范围内),一票否决;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已注明否决项),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决项):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本项目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
5.拟派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6. 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现金流量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
7.业绩要求(否决项):
近5年内在国内有签订类似的布袋除尘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含税价),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若合同内无法体现工艺路线内容,需同时提供技术协议;若无法提供该项业绩合同相关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发票,按照评标规定进行扣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完整原件扫描件,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不予认可。(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8.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方,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9.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伪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10.中标后不得转包。
1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1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以“企查查”(www.qichacha.com)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法律诉讼”项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经营风险”项下“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报名后,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该项目处上传企业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等原件扫描件,并按本公告要求参加网上资格审核。
2.网上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证书、联合体协议、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收社保、相关业绩证明等上述要求的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将上述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该项目下)
3.评标采取网上审核。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就以上要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4.资格预审得分超过60分获得投标资格。
5.该项目推荐一家中标单位。
6.该项目仅一轮商务报价,无二次报价。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若有变化,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
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若有变化,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
资格预审方式:网上审查。
资格预审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资格预审资料:原件扫描件(需上传至该项目下),内容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济南市钢城区友谊路26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 月 日 时(若有变化,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点击申请参加,待完成资格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600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不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需要在交款前五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认可后方可从其他账户交纳,未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棒材厂中小轧生产线加热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2个月内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提前告知。
投标保证金退还:陈先生 0531-76923170/76923180
十一、关于标书费收据业务和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说明
请各投标单位参照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重要公告“关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及标书费收据业务的说明”办理相关业务。
十二、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市钢城区支行
账号:1617011029248031672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531-76923170。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芜分公司财务部(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开具收款收据。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
十三、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2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四、工程建设付款方式:银行承兑。
(一)工程备料款
1.合同工程总价款不超过300万元时,不支付预付款。
2.合同工程总价款超过300万元时,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可提供等额履约银行保函)后,甲方依据乙方付款申请,向乙方拨付预付款,预付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含部分农民工工资及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
(二)工程进度款
1.投标方按招标方所规定的格式、内容按月编报工程进度款结算帐单,经招标方核准确认后作为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依据。
2.在工程进度完成30%后(以招标方审定的投标方进度月报为准),根据投标方提交并经招标方审定的工程进度月报和付款申请开始支付支拨累计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60%作为进度款(含预付款,支付时扣除已付的预付款、进度款)。
十五、合同签订要求
(一)签订合同时,应避免将设备、材料、备件等费用混合 在一起,须单独明确设备费总金额。
(二)制定招标文件及签订合同时,须在乙方责任条款中明确约定:因甲方申请各类政策奖补资金需乙方提供其与设备厂家的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时,乙方须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开具设备发票时,要求发票中的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填写齐全,且与设备厂家采购合同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施工地址
十六、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地址:莱钢办公楼。
招标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0531-77920026
招标平台联系人:宋先生 0531-7692317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是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负责 公开招标的投标事宜,为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其所签署的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签名或公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须登录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60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开户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帐 号:1617011029248031672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4-01-26 09: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02-01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八、有意者可与魏书浩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531-77920026 邮箱:1@mail.cn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4-01-22 16:4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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