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视频会议系统/图像采集系统的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206385791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芬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视频会议系统/图像采集系统的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12063857916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芬  1350708****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06 15:56  -  2024-12-11 18:00 
 采购单位: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视频会议系统/图像采集系统;
次要参数要求:品牌:德安智能;品牌:忆志;品牌:高新兴;
11台 280500.00 KEDACOM
德安智能
忆志
高新兴/gosuncn

 
 买家留言:- 
 附件: 技术参数.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南昌县 小蓝经济开发区 富山东大道166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为了便于全市交警部门视音频信号和图像信息资源汇聚、调度、控制 1)为了便于全市交警部门视音频信号和图像信息资源汇聚、调度、控制的工作需要,提升实战化水平以及满足各种指挥场景需求,本次采购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须具有良好的兼容性,能够与南昌市交管局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南昌市公安局音视频执法管理平台实现无条件无阻碍网络对接;(竞价文件中提供加盖竞价供应商公章的功能对接承诺函,如后期无法实现上述功能做无效标处理,并追究责任) 2)竞价供应商报价时应一并上传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贰年质保)函并加盖制造商鲜章扫描件加以佐证。 3)竞价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文件中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书面技术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鲜章扫描件加以佐证。 4)竞价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递交采购人审查和对接承诺函的功能对接测试。采购人可向第三方检测机构及相关部门核实竞价文件内容真实性。如证实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追究其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标、成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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