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清花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防撞车租赁询价函
1、租赁条件
我单位承建清花高速TJ10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清花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为承租方,该项目所需防撞车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清花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防撞车进行询价租赁,请邀请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清花高速TJ10标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起讫桩号为K51+063.8-K53+914.749,全长2.85km。其中路基填方99.62万m³,涵洞通道702.31m/29座,主线桥梁2143.2m/3座,互通枢纽2处。合同金额为13.73亿元,共有混凝土39万方,钢筋5.15万吨,合同工期26个月。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服务为防撞车,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指标等如下: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租赁项目 |
交货期 |
备注 |
不分包件 |
防撞车 |
100k |
台*月 |
6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清花10标施工现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新太村)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清花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
2025/1/1-2025/6/30 |
所有租赁设备必须为出厂1年以内。 |
防撞车 |
100k |
台*月 |
6 |
租赁期限:防撞车暂定租期为6个月,起租日期:经甲方核验设备和操作人员资质证件验收合格,且设备具备使用条件后,以甲方书面签认日期开始计算。终租日期:甲方通知乙方设备退场时间。乙方接到甲方退场通知后,应在3日内完成设备退场工作,逾期不退,设备被盗、毁损灭失损失由乙方承担。
质量标准及技术参数:防撞车租赁设备必须为出厂1年以内(第三者责任险最低200万赔付标准),性能良好且满足项目施工需求。设备产权单位与出租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严禁挂靠。
防撞车的燃油供应由承租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清花高速公路TJ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承担。
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6日办理一次结算,结算金额以甲乙双方签认的机械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进行计算,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国家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每月结算后 30 日内支付乙方当期结算租金的60%(当月最高支付比例80%),剩余租金40%(20%),后续两个月内支付完成。
3、租赁编号:SCFA00000029309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 主要技术性能:防撞车租赁设备必须为出厂1年以内(第三者责任险最低200万赔付标准),性能良好且满足项目施工需求。
4.3 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 3 年内未发生合同租赁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4 本次询价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6 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7供应商企业类型不得是个体工商户,此类租赁商参与报价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4.8设备产权单位与出租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严禁挂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LoginAction.do#)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六路33号
租赁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清花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
联系人:赵晓源
联系电话:18234031864
投标文件接收人:孙茂宸
联系电话:16643215772
监督机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6510137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