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委托门诊统筹结算数据治理和监测的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望苏386873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1家有实力、有信誉且熟悉门诊统筹结算数据填报的公司建立眉山市门诊统筹结算数据管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眉山市门诊统筹结算数据治理和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采集并分析全市门诊统筹结算数据,提出符合本地需求的数据治理方案。
2.建立眉山门诊统筹数据治理机制,形成本地上传标准。
3.有效管控数据质量,形成统一、规范、标准、真实、有效的门诊付费数据,初步建立基于门诊统筹数据的知识库、规则库。
4.评估门诊统筹后的医保基金支出效用,并形成相关分析报告。
5.监测门诊统筹结算数据,结合住院DRG付费,线下配合医保局相关科室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门诊诊疗行为,重点监测门诊违规现象,提高基金使用效能。
6.按照门诊统筹结算数据管理规范现场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7.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费用要求
总费用不超过20万元,最终以实际比选价为准。
六、比选文件要求
参加比选的公司应编制比选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详细报价单。
2.企业简介。
3.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各类证明资料(自行根据《评分标准》提供,一式5份,与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起密封好并在封口外加盖单位鲜章)。
七、报名及比选安排
1.报名:
(1)时间:2023年9月4日12:00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地点:眉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支付改革科(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556号,办公楼2楼2-2b;联系人:周望苏,联系电话:38687396)。
2.比选:
(1)递交比选文件:2023年9月4日下午14:00-15:00(报名截止的当天)(北京时间)递交至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11(二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2)现场比选:15:00-18:00。
(3)比选结果公示:经局党组会确认比选结果后在我局官网上予以公示。
八、比选信息:本比选以公告形式发布。
附件:评分标准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10分)

项目最高收费不得高于20万元人民币,以20万元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5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项目人员
(40分)

1.对评选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进行评比:
参与项目专职人员数量超过5人的得15分,每少1人扣3分,不提供不得分;
2.专职人员中具有医学专业、卫生管理背景人员情况:配备3人及以上的得15分,每少1人扣5分。
3.专职人员中具有计算机、统计学、财务专业背景人员情况:配备2人及以上的得10分,每少1人扣5分。(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或者职业技能证书;半年以上在眉医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用工证明。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


3

项目经验
(30分)

1.有医保一站式结算业务经验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一站式结算单据证明)
2.有医保DRG/APG付费系统建设相关经验的得10分;
3.有眉山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相关经验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系统均需提供与从事相关业务公司合作的合同或协议)


4

项目方案
(20分)

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4个方案(20分):1.信息安全;2.巡查服务;3.培训方案;4.档案管理。以上全部具备的得10分,每少一个方案扣2.5分;
每个方案制作规范、内容完备、满足项目运行要求、具备实操性的得2.5分,最多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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