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12月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3121100668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3121100668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2-18 17: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2-18 17: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01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ZJZ-8.0/1140(660)M72024-01-20煤安证 防爆证
  • 共 1 条
  • 1




  • 5 条/页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盛鑫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 0 元
三、商务条款: 第一条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第二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自产品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产品到货验收后18个月,在质保期内因制造质量原因,设备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厂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货到甲方仓库经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第四条交(提)货方法、地点:乙方负责送至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第五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卸车费由乙方承担已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第六条验收标准、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甲乙双方在交货地点共同验收(验收期限:1个工作日)。乙方未按时到达现场,按甲方验收的质量及数量为准,标的物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给与调换,在此期间造成甲方损失及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结算方法: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货到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第二个月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三个月起至第七个月末付合同金额的65%,留合同金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息付清质保金。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不可抗力因素。第九条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例执行。第十条异议处理条款:1、数量异议:甲方须在收到物品的1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通报乙方。2、质量异议:甲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报乙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物品,待乙方前往判定。3、乙方接到甲方异议通报的2个工作日内对甲方作出答复,并安排专人与甲方人员共同确认异议情况。超过2日或未安排专人,视为甲方异议成立。4、异议成立或经双方共同确认后,退回全部或部分物品并要求乙方补齐,异议处理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乙方与甲方机运部签订该设备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技术条款: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万元 0
六、报名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5、报名者应根据物资要求上传相关资质证明于附件(如煤安证、防爆证等),未传附件报名者不予通过;报价时需标注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6、所有参加报价商家过时未报价视为自动放弃该标段。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8、所有参加报名的厂家应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及合同条款,报名需注明“响应报名要求”,方可通过报名,未注明者视为不响应报名要求,不予通过。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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