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青 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青经开备字【2024】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县城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县城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经济开发区促进大街东侧,曙光路北侧。 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 面积16689.95㎡,总建筑面积17467.15㎡,其中:1#冷库建筑面积10763.00㎡、2#冷库建筑面积5180.55㎡、设备用房 689.33㎡、其他建筑150.00㎡和地下设备用房684.27㎡,同时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电气、通风、照明等工程及道路硬 化、围墙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冷库总容量约93562.74m³。 3标段划分:无 4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 设计规范的要求及发包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合同 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6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 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预算编 制、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包含:本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提供施工过程中技术指导、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 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2)采购、施工包含:本项目施工、采购、安装、预算编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 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a、施工图审查完成后,由承包人编制预算,主材价按预算当期项目所在地信息价 结合市场价执行,承包人预算编制完成后报发包人委托的三方咨询公司进行评审。b、以发包人批准的项目施工预算×(1-中 标下浮率)为暂定总价,暂定总价中对应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c、工程款结算经第三方审计完成,按 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预算×(1-中标下浮率)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即工程结算价款为审计部门审计工 程款,竣工结算价最高不得超过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d、预算、结算均执行河北省2022定额,采用清单计价模式。f、承包人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需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对成本、质量、安全及后期运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 承包人(施工、设计)考虑不周出现工程量增加或变更的,发包人对该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 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 信誉要求:根 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 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含本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格(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③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 筑师执业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
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则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1.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 标。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施工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 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 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 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 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1 09:00至2024-11-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 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 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计算。付费主体:本项目投标人 2、平台使用情况使用 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 节使用第三方平台。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 额2880元/标段。付费主体:本项目投标人 3、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监督部门: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监督人:陈英文 投诉电话:0317-4323085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 形式提出。受理单位:青县城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刘女士 0317-4327188 河北中旭招标有限公司:成朝丽 15732781129 hbzxzbyxgs@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办
电 话:0317-4323085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青县 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288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青县城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青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85号天海誉天下小区C区综合楼四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人: | 成朝丽 |
电话: | 0317-4327188 | 电 话: | 1573278112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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