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agj-fw-230011
预算金额20.00元
招标公司长春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431-81002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J-FW-230011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AGJ-FW-230011
长春市中医院耗材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范围:耗材采购;
标段划分:
序号
器械名称/规格描述
单位
拦标价
 第1标段
热敏胶片  14*17.

19.79
 第2标段
激光打印胶片  14*17.

20.41
 第3标段
医用打印胶片  A4

4.10
 第4标段
(喷尔舒)外用离子抗菌敷料  20ml

61.43
 第5标段
血糖试纸  罗氏

181.44
 第6标段
血糖试纸  艾科

101.48
 第7标段
血糖试纸  艾科益优

193.60
 第8标段
血糖试纸  华益H1

227.27
第9标段  (眼科耗材)
泪眼分泌检测滤纸条  

68.16
荧光素钠眼科检测试纸

35.00
自粘式敷料(眼科)  6*6cm

5.45
眼科手术洞巾  140*330mm

6.16
第10标段 (外科耗材)
拜尔坦®薄型硅胶泡沫敷料 33446

165.54
拜尔坦®硅胶泡沫敷料(标准型) 33436

174.25
拜尔坦®硅胶泡沫敷料(标准型) 33404

155.80
拜尔坦®硅胶泡沫敷料(标准型) 33408

136.33
拜尔坦®磷酸锆钠银泡沫敷料  9622

369.00
拜尔坦®藻酸盐敷料 Biatain@ Alginate 3740

92.51
拜尔坦®藻酸盐敷料 Biatain@ Alginate 3710

67.19
拜尔坦®藻酸盐敷料 Biatain@ Alginate 3705

25.32
拜尔坦磷酸锆钠银藻酸盐敷料 3760

204.49
拜尔坦泡沫敷料 3420

52.58
拜尔坦泡沫敷料 3423

105.17
拜尔坦无粘胶泡沫敷料 3410

55.35
二件式造口袋10387

40.90
二件式造口底盘10045

75.95
康惠尔®水凝胶敷料  3900

58.43
康惠尔水胶体敷料(康惠尔透明贴)33533

55.35
黏胶祛除擦纸 12011

8.76
黏胶祛除剂 12010

165.54
一件式术后造口袋 19011

97.38
造口袋 11457

49.20
造口袋 11500

59.45
造口袋 11453

49.20
造口底盘 10531

103.53
造口底盘16931

111.73
造口底盘 16921

110.70
造口防漏可塑贴环 12030

19.48
造口防漏可塑贴环 12042

20.50
造口护肤粉 1907

54.53
造口护理用品附件 12070

18.45
造口护理用品附件 12050

193.73
造口密封贴环12037

28.70
造口密封贴环 12045

28.70
造口皮肤保护剂 12020

235.75
造口皮肤保护膜 12021

7.40
造口腰带 00421

90.20
造口腰带 00423

107.63
康惠尔水胶体敷料(康惠尔溃病贴)  3110

52.58
造口底盘 10522

96.35
第11标段(腔镜、手术室等耗材)
一次性滑移垫  1950x840

39.85
医用打印胶片

3.18
一 次 性 结 扎 夹  大号  

109.48
一 次 性 结 扎 夹  小号

109.48
胃镜咬口  

2.24
一次性结扎夹.  加大号

119.14
电切灌洗液  

34.62
等渗冲洗液  3000ml  

34.21
邻苯二甲醛

869.40
第12标段(纱布类)
医用脱脂纱布块  23x26  

0.31
一次性护理垫  40*60  

0.71
医用脱脂纱布垫  35*40*6P  

3.55
医用脱脂纱布块  40*40*10片

0.69
医用脱脂棉(球)  500g棉球  

21.41
医用脱脂纱布块  14CM*30CM  

0.33
医用脱脂纱布块  5*15  

26.77
医用脱脂纱布块  27x30  

0.34
 第13标段(防护用品)
N95口罩  N95   套头

2.21
一次性使用医用灭菌外科手套  

1.63
医用检查手套  6.5#-8.5#

1.63
防护服

45.00
防护服

50.00
 第14标段(输注类耗材)
注射器(预冲式)  10ML  

5.88
输液器  微调精密0.55#

20.22
输液器  精密过滤输液器(进气式)  

6.46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20ml螺口  

1.04
输液器  全3螺旋0.55#*带贴

1.05
注射器 (预冲式)  5ml  

5.15
采血管(真空)  黑,蓝,紫,绿,桔

0.80
采血针  RQ/CXR7#  

0.34
输液器  自动止液0.55  

3.52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5ml口腔  

0.39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50ml  

1.59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1ML  

0.34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20ml低阻力

0.86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5ml  

0.35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20ml侧孔

0.61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  20ml.

0.59
第15标段(康复耗材)
理疗电极片  DS-PTEP-36*36  

27.93
纳米银创伤贴敷料  9*10  

40.45
纳米银创伤贴敷料  9*15  

40.45
胰岛素泵用皮下留置针  HRN-S-60

68.16
胰岛素泵用储药器组件  MTM-3

29.21
隔物灸  90*110  

15.60
第16标段(检验科耗材)
采血管(真空)

0.92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黑  

1.15
采血针  RQ/CXR7#  

0.38
一次性止血带(含巾)
人份
2.80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服务期: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 11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以下材料: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每标段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9:30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8月 11日至2023年8月17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长春市中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43031228(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431-8100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431-81002668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以下材料: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943031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系方式:陈工 0431-8100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431-810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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