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公务驾驶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93.1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3.1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693.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分行招标项目公示信息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日期、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以及评标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公务驾驶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项目负责人、投标业绩以及评标情况:
(一)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6931764.00元,投标报价(不含税):6539400.00;质量:合格,服务期:2年,评标情况: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肥外包驾驶员服务采购项目;
2、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同金额100-200万元及以上):
(1)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车辆驾驶外包服务项目;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劳务外包项目;
(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车辆驾驶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5)交通银行马鞍山分行 2023年 7 月至 2024年4 月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同金额200-300万元及以上):
(1)长丰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岗位购买合同书;
(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交通银行滁州分行 2021 年 5月至 2022 年 4月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4、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肥分行全辖业务用车外包服务续约采购项目;
(2)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劳务外包服务协议;
(二)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7231680.00元,投标报价(不含税):6822339.62;质量:合格,服务期:2年,评标情况: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
(1)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集中采购合同;
2、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同金额100-200万元及以上):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物业(驾驶)服务项目合同;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车辆驾驶服务外包协议书;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六安市分行物业保洁、食堂餐饮和公务驾驶服务采购合同;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驾驶服务合同;
(5)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车辆驾驶外包服务协议;
3、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同金额200-300万元及以上):
(1)交通银行安庆分行外包服务项目协议;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行六安市分行车辆驾驶服务合同;
4、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1)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2)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集中采购合同;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资质:响应招标文件;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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