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2〕9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投资,出资比例为100%。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按 1000 吨级标准整治湘江永州萍岛至浯溪枢纽段航道 82 公里,按 1000 吨级标准改建潇湘船闸(含鱼道工程)和扩建浯溪二线船闸(含鱼道工程),船闸有效尺度均为 200m×23m×5.0m(长×宽×门槛水深);航道全线配备一类航标,同步建设 3 个航道站、1 个锚地管理区及 3个水运事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按 1000 吨级标准改建潇湘船闸(含鱼道工程)和扩建浯溪二线船闸(含鱼道工程),船闸有效尺寸为 200m×23m×5.0m(长×宽×门槛水深),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分别为 868 万吨和943万吨;
2)整治永州萍岛至浯溪枢纽 82 公里航道库尾浅滩,航道标准尺度为2.4m×60m×34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
3)建设航道配套项目:配套建设永州锚地管理区,永州、冷水滩和浯溪等 3 处航道站,永州市、零陵区、冷水滩区等 3 处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设施。
2.2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境内。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招标人落实国家水利部及地方相关部门对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潇湘船闸和浯溪船闸施工区水土保持有关要求,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所提出的工程施工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授权范围内,以合同中水土保持条款作为依据,独立、公正、公平地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职责和相关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招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意见;
2)协调配合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负责工程水土保持中相关监理工作的各项信息数据收集、统计与分析,组织编制相关简报、年报等,建立水土保持施工监理资料档案;
4)协助招标人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检查;
5)协助招标人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水土保持专项监理的总结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2.4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至本工程水保专项验收后终止。服务期间,需配合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水保工程项目检查等工作;服务期满后,仍需配合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即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监理(XYHS-GS10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交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3.4 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须从事水保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2个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从事水土保持施工监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在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工程项目建设部驻地309室(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新埠头村6组)持下述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单位介绍信原件;
4.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书);
4.2.5递交报名册一份:将4.2.1项原件和4.2.2~4.2.4项彩色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 捌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小写:¥ 846800元)。
投标人投标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6楼开标室(609室)(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交招标人签收;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7.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http:// www.hnsghsljt.com)、湖南省水运建设资集团有限公司(www.hwtig.com)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电话:0731-8993352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
执 行机 构: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工程项目建设部
驻 地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新埠头村6组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工程项目建设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46-3271127
电子邮箱:xiangjiangsanq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