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港市公安局更换110接处警系统程控调度交换机项目
金额
41.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gzfcg-hw202201
预算金额41.8万元
招标公司东港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27
公告正文
正文开始
东港市公安局更换110接处警系统程控调度交换机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0】【我要打印】【关闭】

东港市公安局更换110接处警系统程控调度交换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东港市公安局更换110接处警系统程控调度交换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27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ZFCG-HW202201

项目名称:东港市公安局更换110接处警系统程控调度交换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人民币418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18000.00 元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需求

数量

单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程控交换机

主机柜:内机框为19 英寸标准插框,高度 9U,最大支持4个电源槽位,16个业务板插槽,8个控制插槽。

1

工业

系统监控显示屏:OLED 显示屏,用于显示机框运行状态(显示温度、序列号、交换机型号、运行信息和报警信息)。

1

电源模块:输入电压范围:48~54V DC(工作范围)输出电压:12VDC±5%支持热插拔,多冗余电源设计

2

1U交换机风扇盒:前后双扇盒设计,可根据机框内部温度自动调节风扇转速,支持热更换。最大风量:240CFM~360CFM;噪声:<55dB;MTBF:50000小时;实时监测各风扇的转速和进风的温度

2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本次采购的交换机设备需要与现有接处警软件进行联动,保证与现有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符合全省统一部署要求。

注:现有接处警系统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统一建设,由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承建,2014年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省厅建设要求对接处警进行全省统一升级,当前接处警系统通讯服务软件版本4.1.2.17,受理席版本8.3.3.3,数据应用服务版本4.1.1.13 主控服务版本4.1.1.11。

本项目包含交换机软硬件安装、软件部署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7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12020220124,每天上午 08:3011:00 ,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8号202室卫女士)

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127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4(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8号)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4(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所有证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本项目也可以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将上述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403672517@qq.com并致电0415-7590055(卫女士),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另需采购文件领取表(dggys123@163.com下载密码jyb7550267)及以上所有电子材料打印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顺丰快递)邮寄(未邮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到辽宁省丹东东港市芳清街8号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部卫女士收。在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如因疫情影响邮寄时间,领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递交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且上述口罩应为全新的或者使用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或者不得为经使用蒸、煮、喷酒等及其他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的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或者刻意隐瞒行程,经查证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东港市具体相关疫情管控政策可咨询东港市疾控中心。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 09:00-17:00)0415-7122860。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东港市新城区振兴街与桃源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联系人:先生

电 话:15241587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8号 

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合同等相关内容咨询

联系方式: 0415-7175726

保证金咨询联系方式: 0415-2590809

邮箱地址:dgggzyjyb@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919040102000000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女士

电  话: 0415-7590055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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