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制中心及实验室机电改造施工总承包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dfagz028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工133655168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伟0551-6222027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制中心及实验室机电改造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4DFAGZ02832
原公告日期:2024-12-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制中心及实验室机电改造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制中心及实验室机电改造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GZ02832/JG2024-07-2437,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1、疑问:我公司准备参加贵单位招标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制中心及实验室机电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24DFAGZ02832/JG2024-07-243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关于专业工程师资格要求电气专业是提供相应专业职称证书还是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请予以明确。 
回复:此部分为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配备的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资格要求电气专业提供相应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均可。
2、疑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
3、疑问:招标文件第79页“异常低价评审”,请贵司明确:是否只要总价不低于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8%即可?
回复:是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8%的需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4、疑问:请贵司明确:本工程是否不需要提供“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回复:本项目无需提供“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5、本项目补充发布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详见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中“所有电机需不低于国家二级能耗标准,满足GB20052最新要求”修改为“所有电机需不低于国家二级能耗标准,满足GB18613《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最新版本要求”。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99号
魏工、徐工、刘工
电    话:0551-62296852、15212796251、13365516810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王伟
联系方式:0551-62220273、15055137710
日期: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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