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南科研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1910FJ-002009001)招标公告
金额
5645.4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1910fj-002009001
预算金额5645.43万元
招标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玉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翔027-872735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中南科研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1910FJ-002009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1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南科研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HBSJ-201910FJ-002009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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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1910FJ-00200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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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南科研设计中心已由武汉市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420105-74-03-020094 (批文名称及编号),项目业主为武汉创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南科研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与汉城路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4607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793.7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91292.71平方米,其中主塔楼总高度200.05米,副楼总高度86.15米,地下室建筑面积87501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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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中南科研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其子系统包含(1)信息网络系统;(2)综合布线系统;(3)机房工程;(4)视频监控系统(含电梯轿厢及配电房摄像头);(5)无线对讲系统;(6)公共广播系统;(7)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8)有线电视系统;(9)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0)能源管理系统(不含能量阀、智能水表);(11)入侵报警系统;(12)出入口控制系统;(13)闸机系统;(14)电子巡更系统;(15)访客管理系统;(16)UPS配电系统;(17)视频车位引导系统;(18)停车场管理系统;(19)会议系统;(20)智能化集成系统;(21)信息化应用系统;(22)信息安全管理系统;(23)高效空调节能监控系统;(24)智能防雷监控系统(不含浪涌保护器)。招标内容为招标图纸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 合同估算价:5645.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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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和调试的需要。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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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文件)(类似业绩描述)。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深化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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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3日至2023年09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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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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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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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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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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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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