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沂自然告字〔2024〕13号)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沂自然告字〔2024〕13号 经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年
注:1.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2.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不动产权证书自县政府批复下发之日起废止。 二、申请人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沂南县境内欠缴土地出让金、未按要求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办理CA锁后,可于2024年9月24日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进行网上申请和竞买。申请人应在提出竞买申请之前索取并仔细阅读宗地出让公告、规划条件等出让文件及相关要求,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上述文件规定和要求,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申请人须提交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出让人规定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同时上传系统相关资料的电子图片并联系出让人进行人工审核。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中午12时至2024年10月22日中午12时,逾期不予受理。 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交易系统网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中午12时至2024年10月24日中午12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五、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本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原始证件到我局审核,符合公告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程序签订出让合同;不符合公告要求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六、缴款到账有关事项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账,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行将做退款处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最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出让人及有关银行联系。 七、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四)土地竞得人不按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签订的,撤销竞买资格,竞得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五)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八、联系方式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519室 咨询电话:0539-3276922 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9-3617798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办理CA锁地址) 咨询电话:0539-8770880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0539-8770063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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