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雁荡山灵岩景区卧龙谷电梯改造提升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28.0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8.01万元
招标公司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577-62180130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浙江柳建建设有限公司328.0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雁荡山灵岩景区卧龙谷电梯改造提升工程(第二次),招标人为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2024年 8月23日在雁荡山旅发集团有限公司C幢2楼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 8 月 26 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废标原因及依据:
异议受理部门:
招 标 人: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7-62180130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7-62180130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乐清日盛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创盛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本招标项目雁荡山灵岩景区卧龙谷电梯改造提升工程(第二次),招标人为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2024年 8月23日在雁荡山旅发集团有限公司C幢2楼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 8 月 26 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1 | 浙江柳建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3280100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招 标 人: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7-62180130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7-62180130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乐清日盛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创盛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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