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纳斯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工程监理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y-zb-2023003
预算金额8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瑶185990399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纳斯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ZB-2023003 
    项目名称:喀纳斯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6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纳斯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工程监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喀纳斯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工程监理工作,木栈道 2.1 万平方米,游客集散停车区 2 万平方米,旅游内部道路提升 5 公里,旅游生态修复 10.3 万平方米,旅游信息化设备 66 套,旅游停靠点及观景平台、标志标识、电力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监理服务期共计15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自治区境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含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监理任务。
(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环保建设交通局
地 址:布尔津县津东路3号
联系方式:0906-6326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室
联系方式:1859903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瑶
电 话:1859903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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