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肃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樊春艳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荣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哲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5
公告正文

肃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

原公告内容:

肃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3】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肃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肃交项目【2024】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肃宁县境内。2.1.2建设规模:本次道路改建总长度约16.265公里,其中沥青混凝土路约1.94公里,水泥混凝土路约14.325公里。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0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2.2招标范围:本项目肃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肃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最低条件):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最低条件):无。(3)业绩要求(最低条件):无。(4)信誉要求(最低条件):投标人在过去 3年中(2021年3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附声明,格式自拟。(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最低条件):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详见附件6资格审查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8)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11)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2)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5015293。(13)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招标代理费。第三方交易系统的付费主体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收费金额:1500元。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5 09:302024-05-01 09:30,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荣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泽城路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凤翔园4号楼1单元101室
邮编:

/

邮编: 062250
联系人:

樊春艳

联系人: 高哲
电话:

15530736766

电话: 189032790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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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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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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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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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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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doc
变更公告内容:

原工程量清单变更为:

1、删除空白项(202-1清理与掘除);

2、添加-a子目号(6cm彩色环保砖);

3、添加-a子目号(雨污水检查井);

添加-b子目号(供水检查井1.5×1.5m);

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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