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公开选取其他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522-6048-10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金主任135672752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22-6048-1040
项目单位: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和平镇化工园区智慧平台提升工程封闭化方案设计
项目具体信息: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0〕169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号)等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和平镇化工园区智慧平台提升工程封闭化方案的设计,在封闭化方案咨询报告内容的基础上,出具封闭化方案相关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服务类型:其他
服务事项:其他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项目技术团队要求:团队不得少于 3 人。
4.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釆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营业范围符合业务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0〕169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号)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和平镇化工园区智慧平台提升工程封闭化方案设计合同;
2.服务人员要求:
人员基本配备要求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3.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出具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和平镇化工园区智慧平台提升工程封闭化方案设计图纸止。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竞价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200000-- 250000元
选取时间:报名时间:          2024-09-09 16:25:33--2024-09-16 10: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09-16的10:00:00-10:30:00
选取地址:和平镇人民政府
备选机构数:/
项目业主联系人:金 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567275255
发布时间:2024-09-09 16:25:33
附件下载:
项目立项文件或其他相关参考文书: 方案设计审批表.jpg    
需求书: 定稿—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和平镇化工园区智慧平台提升工程封闭化方案设计.docx    
委托协议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