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14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交安公司钢支架、标志板、反光膜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5.报价文件的递交
6. 公告发布媒介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项目编号 | SDGS-LY-2022-2445 | 项目名称 | 114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交安公司钢支架、标志板、反光膜竞争性谈判采购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 济南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供货期 | 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交安公司根据山东高速集团2022年度标志牌集中采购项目需要,拟采购钢支架2163吨,标志板166吨,9531.6㎡IV类交通标志牌版面所需反光材料,29372.6㎡V类交通标志牌版面所需反光材料,供货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 本次采购钢支架为Q235钢,表面镀锌处理,按图纸要求加工,满足《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2015),《合金结构钢》(GB/T 3077-2015)、《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8-2019)、《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2019)标准相关要求;标志板为3004铝板,厚度3mm,按图纸加工,满足《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 3 部份:尺寸偏差》(GB/T3880.3-201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 1 部分:一般要求》(GB/T3880.1-201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6892-2015)标准相关要求;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为反光标志膜(反光膜),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的规定。反光膜品牌应为与 3M 同档次及以上品牌。标志版面可以为反光膜贴反光膜或电刻膜两种形式,除以上要求外,本次所购材料还需同时满足《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2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及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及性能合格、稳定,生产厂家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
2.2 采购范围 | 钢支架2163吨,标志板166吨,9531.6㎡IV类交通标志牌版面所需反光材料,29372.6㎡V类交通标志牌版面所需反光材料,供货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 |
2.3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件。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报价人为材料生产商的,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信誉良好; 2) 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人为材料代理商的,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销售;企业信誉良好; 2)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材料代理商注册资本金。 | |
业绩要求 | 包件一需满足钢支架(2021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1000吨以上,包件二需满足铝板(2021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100吨以上,包件三需满足IV类反光膜和V类反光膜(2021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10000平方米以上。 | |
财务要求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9年、2020年、2021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 |
信誉要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最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 |
人员要求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1)确定采购结果后,报价人需在10日内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供货能力,不得以原材料短缺等原因拒绝供货。 (2)本次采购,包件三可采用两种报价方式,方式一:以电刻膜报价,方式二:以反光膜报价,两种报价方式,采购数量不同,反光膜数量为电刻模数量的1.37倍,评审结果以包件三总报价为准。 | |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3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2年9月1日9时30分至2022年9月3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http://zb.sdhsg.com ) |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 |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1、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2-9-3 17:00:00 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2、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 年9月3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质资料、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yhgslhjajl@163.com),电话联系采购人(何美硕:15624585216)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日17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必须由报价人的公司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非报价人公司账户的汇款,。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9时30分。 |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交通标线创新工作室会议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1、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交通标线创新工作室会议室,收件人:何美硕 联系电话:15624585216。 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疫情期间请谈判供应商工作人员佩戴口罩,通过出示健康码进入会场,并提供14天内行程,如果在14天内去过疫情等危险区,将禁止入内,如果谈判供应商工作人员继续参与谈判,通过视频谈判进行)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4、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9月7日9时3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交通标线创新工作室会议室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
7. 补充信息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监督部门: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北延长线99号 监督电话:0531-61388281 邮政编码:250033。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北延长线99号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何美硕 | |
电话 | 15624585216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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