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残疾人联合会芙蓉北路以西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15.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2032100112
预算金额31.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20321001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残疾人联合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梦想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芙蓉北路以西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20321001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芙蓉北路以西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包括通泰街街道、望麓园街道、湘雅路街道、新河街道、芙蓉北路街道共计5个街道内低保重度残疾人76名,2020年将他们纳入芙蓉北路以东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项目内,定期提供社工服务和家政服务。1317800
 合计金额小写: 317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芙蓉北路以西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

包括通泰街街道、望麓园街道、湘雅路街道、新河街道、芙蓉北路街道共计5个街道内低保重残人76名,2020年将他们纳入芙蓉北路街道以西街道重度残疾人生活小秘书服务项目内,定期提供社工服务和家政服务。

1

317800

合计金额小写:317800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人员

开支

家政人员工资

小时

4560

35

159600

每人每月不低于2次,每月服务时长不低于5小时

项目负责人

1

45000

45000

人/年

项目社工

2

32000

64000

人/年

督 导

3

600

1800

2

服务经费

个 案

5

2000

10000

不低于240时

中小型活动

5

1800

9000

不低于600时

大型活动

2

5000

10000

不低于600时

小 组

3

2400

7200

不低540时

培训费

2

500

1000

督导费

3

600

1800

电话访问

380

0

0

不低于32时

家庭探访

456

0

0

不低于912时

咨询服务

152

0

0

不低于50时

个性化支持

76

0

0

不低于1436时

资料撰写

152

0

0

不低于152时

3

行政费用

交 通

12

400

4800

办公用品

12

200

2400

电话费

12

100

1200

合计报价

3178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13 —— 2023-03-12
3.2 履行地点:芙蓉北路以西街道(通泰街街道、望麓园街道、湘雅路街道、新河街道、芙蓉北路街道)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甲方确定项目服务对象,乙方为服务对象提供社工、家政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居家照料,职业发展,生活支持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6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合同签订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35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进度达到70%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35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长沙市开福区梦想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805210104000703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总体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成交供应商需做好需求调查,撰写1份调查报告,并提供服务范围内所有服务对象的详细信息资料。

2、项目服务中社工服务总时数人均不低于60小时,总时数不低于4560小时,家政服务人均不低于60小时,总时数不低于4560小时。

3、开展咨询服务152人次以上(76人*2次)。

4、电话访问228次以上(76人*3次)。

5、家庭探访304次以上(76人*4次)。

6、专业个案5个以上,

7、小组1个以上,每个小组5-7节。

8、大型(40名以上残障人士参与)社区活动2个以上。

9、中小型(20名以上残障人士参与)社区活动4个以上。

10、对本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次以上。

11、对本项目进行专业督导,督导3次以上。

12、在服务街道辖区内,发展志愿者50名以上,参与志愿服务100人次以上,发展义工包括义工建档、记录义工服务等。

13、人员配备:项目须配置3名持有社工证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中级社会工作师,并需提供3名工作人员在竞标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2019年9-11月社保缴纳证明)。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总体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合同期内乙方应自觉接受第符合国家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相关情况根据合同内容相关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指导和监督乙方开展服务,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合同约定计发项目经费。

2、甲方应按项目相关要求确定项目受益对象,做好项目受益对象管理。

3、甲方应积极发挥街道残联、社区残协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协助乙方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自主开展服务。

2、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乙方应规范上门服务人员言行和服务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服务对象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损害服务对象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为开展服务所配备的人员、设备设施等由乙方自行管理,所造成的后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乙方应采取定期服务和“点单服务”相结合的模式,被服务对象在不超出总服务时限服务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以要求服务机构何时何地的提供合理服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方有权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在第三方评估中如有需解除合同的情形,根据第三方评估相关规定进行。

2、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承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遇其他不可抗力可以解除本协议。

4、若乙方被行政处罚或被法院判决承担刑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应具备提供服务的相关资质,若乙方不再具备提供服务的相关资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开福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开福区区政府大院第二办公楼北108 地址: 学宫街155号
法定代理人: 莫红宇 法定代理人: 刘润
委托代理人: 李树平 委托代理人: 徐英
电话: 0731-85535855 电话: 0731-89836717
传真: 0731-85535855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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