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用直升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用直升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2日 18:08 |
预算金额 | ¥8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陶云萍、周惠、李武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8897121 18199822872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55865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8897121 18199822872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用直升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警用直升机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8500000
单位: 架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架AC312E型警用直升机行托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8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考虑飞行安全,运行合规等方面,需要运营人经过厂家培训并取得考核合规证后,方可参与运行、维护等工作,目前仅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派员并获得了合格证书;故本项目仅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通建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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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张警官
联系电话: 0991-5586575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5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包文泉
联系电话: 0991-2359482
联系地址: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陶云萍、周惠、李武涛
联系电话: 0991-8897121 18199822872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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