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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十一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200-0078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十一号)
一、项目编号:JH24-211200-00781
二、项目名称: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体育民生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家骏文体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德州庆云县海淘城
被投诉人1: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四、基本情况
针对投诉事项1: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所采购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以及其他关于器材配建工作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更新的,应执行最新标准;(二)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故招标文件采购的体育器材依照上述规定应当符合GB 19272-2011且获得NSCC认证证书。本案中,经查看申请人质疑函、投诉书的内容以及被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已知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便有4家,因此,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多于三家,该采购项目形成了充分的市场竞争。综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铁岭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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