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23150100Z20231265311
二、合同名称:编制工作规定展板
三、项目编号:1e2020123d0646c4a034324dbcab0ec1
四、项目名称:编制工作规定展板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佳木斯市向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中共佳木斯市向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18645490033
供应商(乙方):佳木斯宏兴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郊区长安社区
联系方式:130896466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编制工作规定展板 | 1(份) | 1800.00 | 1800.00 |
合同金额: 1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编制工作规定展板 | 1(份) | 1800.00 | 1800.00 |
合同金额: 1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九、验收组成员:李丹、黄小慧
十、验收意见: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中共佳木斯市向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