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PC总承包
风电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mo01-zcb-2024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王国泽13015240001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董艳茹0471-3339921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O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O01-ZCB-20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MW 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MW 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MW 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MW 风电项目 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通用资格: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歹乙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方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 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专用资格: 2.1资质等级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 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1、投标单位单独投标,必须满足①要求。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满足(①+②)要 求,必须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投。 2.2人员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 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须附扫 描件):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 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优利康达达茂旗 200MW风电项目已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利康达(达茂)新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0MW 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21>55号)《包头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变更建设内 容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23>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经 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0MW 风电项目 2、建设地点:包头达茂旗 3、建设规模:装机容量2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0台及以上单机容量为 6000kW 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0MW 风电项目的各项手续及批文证照办理等服务、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土 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各项验 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直至符合移交生产运营条件,工程质量保修期 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 术资料整理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具体范围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方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 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专用资格: 2.1资质等级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 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1、投标单位单独投标,必须满足①要求。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满足(①+②)要 求,必须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投。 2.2人员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 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须附扫 描件):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 议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8日下午17: 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 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3、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获取招标文件。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总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总负责人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 (7)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9)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 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否则后果自负。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旗政府大楼 431室 联系人:王国泽 联系电话:13015240001 电子邮箱:wangguoze@eulikind.com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艳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优利康达(达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旗政府大楼431室 联系人:王国泽 电 话:13015240001 电子邮件:wangguoze@eulikind.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1405室 联系人: 董女士 电 话: 0471-3339921 电子邮件: nmghm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彭衫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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