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排放源统计及污染减排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jl-zb-gl50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52-2586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排放源统计及污染减排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L-ZB-GL50
项目名称:排放源统计及污染减排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列为无效报价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
方式:通过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采用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2024年4月 18 日至2024年4月 24 日每日9:30~12:00,14: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到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用300元/套)。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核查);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以上各项资料一式二份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区大亚湾大道4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52-557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陈工 0752-258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2-2586789
排放源统计及污染减排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L-ZB-GL50
项目名称:排放源统计及污染减排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格(万元) | 服务要求 |
1 | 排放源统计及污染减排技术服务项目 | 1项 | 85.00 | 详见磋商文件 |
注: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列为无效报价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
方式:通过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采用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2024年4月 18 日至2024年4月 24 日每日9:30~12:00,14: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到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用300元/套)。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核查);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以上各项资料一式二份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区大亚湾大道4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52-557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4间(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陈工 0752-258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2-258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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