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月份新冠疫情防护物资紧急采购项目公开采购的公告
采购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文件精神,基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次疫情防护物资实施的紧急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有关事项以本采购文件为准,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月份新冠疫情防护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活动,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CNHBZB20221109
二、标段概况:
标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或 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一 | 1 | N95口罩 | 71.5万元 | 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
2 | 医用隔离衣 | / | |||
3 | 医用防护服 | / | |||
4 | 一次手术衣 | / | |||
二 | 1 | 外科手套 | 89.92万元 | 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
2 | —次性检查手套 | / | |||
3 | —次性工作帽 | / | |||
4 | 免洗手液 | / | |||
5 | 75%酒精湿巾包 | / | |||
6 | 标本流转袋 | / | |||
注: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同时参与投标。以标段为单位单独制作成套投标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定资格要求;
3)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 ;(3)投标货物为进口货物的,该货物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4)相关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采购文件的购领时间及方式等:本公告附件下载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30整;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328号苍南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二楼
七、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30整;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328号苍南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二楼
九、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其他要求约定详见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78819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惠达路交叉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15118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嘉恒家居3单元406室
附件信息:
11.9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月份新冠疫情防护物资紧急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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