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8、T9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核)补充公告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8、T9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核)(招标编号:0809-24401GJG304010401),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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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3.4参与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8、T9栋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或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投标函声明情况评审,如出现上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如中标后发现存在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4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函第6点的声明情况进行评审)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函第6点的声明情况进行评审)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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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投标人没有参与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8、T9栋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或其他相关服务工作。(根据投标函第6点的声明情况进行评审) |
4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6. (投标函格式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6.我方在此声明: (1)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2)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没有参与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8、T9栋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或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4)如我方中标,不得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后续针对本项目的所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须赔偿招标人所损失的费用。 |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18日17:3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招 标 人:暨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8、T9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核)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浮率 %,即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提供 (服务名称) ,服务期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服务方案;
(7)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
(1)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2)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没有参与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8、T9栋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或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4)如我方中标,不得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后续针对本项目的所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须赔偿招标人所损失的费用。
7、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8.(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