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克东县昌盛乡农产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79.5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0208g230402001001
预算金额79.53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建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452-22119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克东县昌盛乡农产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3-04-03 15: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克东县昌盛乡农产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208G230402001001

1.招标条件 

克东县昌盛乡农产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克东县昌盛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齐齐哈尔市建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县级财政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克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克东县昌盛乡农产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克东县昌盛乡翻身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51795平方米,土建面积25095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库房6223平方米、存储罩棚2000平方米、冷藏库11900平方米、速冻间1470平方米、常温保温库2975平方米、锅炉房527平方米,地面硬化26700平方米,围墙1800延长米,以及配电给水排水设施和设备;

2.4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和县级财政资金

2.5监理服务期限:2023430-2023720日,共81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7最高投标限价:795380.7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建筑工程专业),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不能超过65周岁)

3.3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使用本企业锁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的,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6时 00分至2023年4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操作流程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前期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425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425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425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投标监督

现场监督单位:克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2-4323417

电子邮件:804305443@qq.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东县昌盛乡人民政府

 址:克东县昌盛乡

联系人:先生

 话:0452-4100020

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建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2号

联系人:赵先生

 话:0452-221198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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