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aydl-20240301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路红伟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鹏飞18568419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2
公告正文


高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KAYDL-202403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29万元,招标人为高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入资格要求
(001高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企业等特定企业;扶
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
目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口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两年(2021年或
2022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口(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口(提供承诺书,格式自
拟)。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
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
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白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
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艹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
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
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
风险费用。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
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
街与广顺大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现场发售。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
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
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1日00时00分到2024年04月0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大街交叉
口南200米路西),现场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大街
交叉口南200米路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大街
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七、其他
高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高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高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ZKAYDL-2024030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9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00元


1.5 采购需求:高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具体要求
1.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1.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质量要求:合格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企业等特定企业;扶
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
目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口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两年(2021年或
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口(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口(提供承诺书,格式
自拟)。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
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
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
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休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
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
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
风险费用。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
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
顺大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现场发售。
3.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
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
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减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涯启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93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标室(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大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
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
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
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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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阳县高庄镇
联系人:路红伟
电 话:18103720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大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联系人:李鹏飞
电 话:1856841955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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