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外部评估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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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外部评估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开标时间:2023-08-09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外部评估公司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CTZB-2023070261;
交通银行编号:CGXM3329992307000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外部评估公司入围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外部评估公司入围。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项目单项的最高限价(含税)
评估类型
评估内容
最高限价(含税)
(元/宗)
房地产
住宅类
500
商业类(普通商业房产、办公楼等)
1000
其中:大型商业用房(综合体、商超等)
5000
厂房类(工业土地厂房、工业配套、仓储等)
1500
特殊建筑构造物(加油站、4S店等)
3000
在建工程
5000
土地
土地类
3000
质押资产
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股票、股权、收费(益)权、无形资产、船舶、海域使用权、码头、储油罐、其他资产等
3000
其他
房产租赁、车辆报废等
2000
注: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处理。
6、入围家数:5家
7、服务期限:首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符合招标人续签条件的,可以续签,但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
8、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8.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且出具评估报告的能力。
8.2具有住建部门批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和相应自然资源厅批准的土地估价备案证书或具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其他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7)投标人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8.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凡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日16:00时)
方式一:采用现场报名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方式二:采用电邮形式
(1)采用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购买之前请先电话联系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报名费汇款截图(jpg格式或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盖章资料原件在开标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保证金:
12.1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12.2提交截至时间2023年8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进出。
13、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1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宁波市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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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开标时间:2023-08-09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外部评估公司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CTZB-2023070261;
交通银行编号:CGXM3329992307000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外部评估公司入围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外部评估公司入围。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项目单项的最高限价(含税)
评估类型
评估内容
最高限价(含税)
(元/宗)
房地产
住宅类
500
商业类(普通商业房产、办公楼等)
1000
其中:大型商业用房(综合体、商超等)
5000
厂房类(工业土地厂房、工业配套、仓储等)
1500
特殊建筑构造物(加油站、4S店等)
3000
在建工程
5000
土地
土地类
3000
质押资产
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股票、股权、收费(益)权、无形资产、船舶、海域使用权、码头、储油罐、其他资产等
3000
其他
房产租赁、车辆报废等
2000
注: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处理。
6、入围家数:5家
7、服务期限:首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符合招标人续签条件的,可以续签,但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
8、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8.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且出具评估报告的能力。
8.2具有住建部门批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和相应自然资源厅批准的土地估价备案证书或具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其他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7)投标人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8.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凡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日16:00时)
方式一:采用现场报名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方式二:采用电邮形式
(1)采用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购买之前请先电话联系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报名费汇款截图(jpg格式或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盖章资料原件在开标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保证金:
12.1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12.2提交截至时间2023年8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进出。
13、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1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宁波市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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