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坤禄180936401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华能湖北红安觅儿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光伏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华能湖北红安觅儿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光伏加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华能湖北红安觅儿寺镇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96MWp)工程,由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业主为华能晶昇红安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华能湖北红安觅儿寺镇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96MWp)屋顶光伏、加固工程进行招标公告,现邀请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华能湖北红安觅儿寺镇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96MWp)屋顶光伏、加固工程。
工程概况:本工程拟在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觅儿寺镇经济开发区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屋面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一期计划装机容量为11.96MWp,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380V,接入方式采用“全额上网”及“自发电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
2、拟招标工程概况
本项目华能湖北红安觅儿寺镇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96MWp)屋顶光伏、加固工程拟定分包模式为专业分包,本次拟招标1家协作队伍进行施工。
施工内容主要为光伏安装、结构加固工程等施工。光伏安装工程包含土建工程(沟槽开挖回填、设备基础、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预埋保护管施工等)、设备工程(组件、支架、逆变、电缆、桥架、箱变、汇流箱、并网柜、电气二次、元件保护、混凝土支墩、材料垂直水平运输等)、监控设备工程、防雷及接地工程、水清洗工程、气象环境检测、系统通信、火灾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系统、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智慧基建管理运维系统、试运行等,加固工程包含钢柱加固、钢梁加固、钢檩条加固、涂装、二次搬运、防护措施、满堂架搭拆等,地面保洁、围挡安拆、围挡标识标牌清洁等。
工程量:光伏组件安装19454块、逆变器54台、直流电缆115974m、电缆11900m、箱变7台、并网柜8台、接地扁铁15000m、土方开挖1248m3、土方回填771m3、混凝土519m3、钢结构加固96.6吨。
三、工期安排
本工程暂定工期计划90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因不可预见的特殊地质原因导致的的工期延误可顺延,报价已充分考虑此因素,不予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所承揽相应工程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证明。
2.已取得中铁十局准入证。若为股份公司A级、B级资信等级,或公司战略合作企业的,可相应加分。
3.具备施工内容中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
4.近三年有过不少于两个项目的相应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且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1.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8时至17时(北京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红安光伏项目经理部商务管理部。请各单位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需要电子版的请自行携带U盘,也可以电子版方式发送邮箱。
3.发售招标文件费用:本次为免费。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和主要业绩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主要业绩证明包括:近三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获奖证明及图片等(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印)。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现场踏勘
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对可能影响施工和承包单价等情况做细致调查,以后不论何种原因不相一致时,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考察结论不实之责任。
项目部联系人:刘坤禄,电话:18093640137。
九、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评分表。
3.报价得分采用:基准价比例法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法。
5.对于优先级分包企业加1-3分、战略级分包企业加3-5分。
6.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方不对未中标单位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单位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十、递交标书及开标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