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0立方米蜂窝脱硝催化剂制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0000立方米蜂窝脱硝催化剂制造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盱审批备〔2022〕4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母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银行融资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位于盱眙经济开发区圣山路以北,甘泉路以南,木槿路以西。 工程规模:新建年产10000立方米蜂窝脱硝催化剂制造和19000吨/年脱硝催化剂处置再生及资源化利用。 2.2招标范围: 2.3 本项目的主要建筑物有蜂窝催化剂厂房、再生催化剂厂房、成品仓库、磨粉车间、次生危废间、化学品库、10KV开闭所、消防泵房及水池、辅助生产办公区、职工宿舍、食堂等。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建筑的土石方工程、建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建构筑物结构(含钢结构、砼结构、屋顶、外护、防水)、给排水、照明、暖通、消防、通风空调、装饰装修;全厂道路地坪及沟道、地面硬化、绿化、灌溉系统、全厂接地;所有厂房车间、配电室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室内外工程的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济成本控制、组织协调、职业健康、环保、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调试、配合质量监督及各项验收手续办理;总价包干,不因工期延长而调整;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工程计划工期 2022年12月10开工至2023年10月28日竣工,日历322天(与全部工程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可能发生工程延期的风险,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费用; 2.5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20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建筑、安装); 2.7 工程质量:合格;
2.8 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分为过程支付和质保金(监理无预付款)。过程支付按以下节点支付: (1)再生厂房基础浇筑完成支付合同价格的15%的监理费,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15%; (2)厂房基础混凝土全部浇筑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格的15%的监理费,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30%; (3)完成全部钢结构吊装后支付合同价格的20%的监理费,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50%; (4)设备机电安装完成带电后支付合同价格的15%的监理费,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65%; (5)蜂窝投产后支付合同价格的15%的监理费,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80%; (6)再生投产后支付合同价格的10%的监理费,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97%。 支付条件: (1)完成里程碑节点计划规定的工作。 (2)监理人应提供金额为对应计划付款比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考核)。 (3)提供建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手续。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30天内委托人向监理方支付合同价款。 质保金:合同价款总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再生试生产后满一年并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执行完毕,未发生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办理完质保金付款申请、审批手续后28日内支付,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和缺陷属监理原因,扣除相应费用,余额返还。 2.9 履约保证金:工程监理中标价的 5%的转账、银行保函(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或经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则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退还(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诺中标后合同备案人员不低于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 35 号规定,且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3 人, 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监理员不少于 6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时无需提交人员证书扫描件,中标后按规定配备到位;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两个及以上在建(在监)工程。(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不得有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9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 1 0月 1 日以来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价7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2)监理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 (1)以上三类材料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监理合同未描述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描述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5)类似工程内容必须反应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6)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10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0.2 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1年 10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10.3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等文件 要求, 在评标阶段,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平台查询投标人(主要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0.4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名单详见附件),并在规定范围内不处于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2 年 11月 9日至 2022 年 11月 23日。
5.2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 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5元。 6、投标文件递交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12月1日 9 时。
6.2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6.3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邮 编: 邮 编:100040
联 系 人: 陈勤好 联 系 人: 贺晓辉、王子鑫
电 话: 025-84187186 电 话: 010-68777784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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