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抚线红庙子特大桥及引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京抚线红庙子特大桥及引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22-00007
项目名称:京抚线红庙子特大桥及引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4,000.00
最高限价(元):48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作任务 1.进行现场调研,充分了解项目实施要求和主要难点,提出可行方案; 2.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协助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修订,并最终通过评审获得批复; 4.做好评估报告的评审及后期报批手续;自提交报告起至项目正式开工免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相关修编工作。 二、主要依据 1.《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发(2010)178号 2.《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2月 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意见》 2020年11月 4.《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辽宁省交通厅2021年3月 5.《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辽宁省交通厅2021年 6.《沈阳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沈阳市交通局2021年 7.《沈阳市干线公路网规划方案》——沈阳市公路管理处、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4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9.《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 10.《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2006年) 11.其他国家和省部颁发的有关政策性、法规性文件。 三、主要成果 按照行政审批部门有关要求,完成成果文件,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修改成果文件并取得项目批复文件。 四、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全部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并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剩余结算合同价款。 4.质量标准:所提交的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合同相关约定,确保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5.成果提交 (1)成果提交数量: ①方案讨论稿(电子版,纸质版 5 份)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稿(电子版,纸质版 10 份)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稿(电子版,纸质版 10 份) (2)成果提交地点:辽中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6.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全部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应具有“公路”。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3月02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16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
联系方式:15840295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024-27890188
邮箱地址:lnshjs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静
电 话:1573410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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