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5286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立卫153831756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0
公告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5286001001
招标内容:

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施工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沧审批核〔2023〕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新华路公共停车场项目施工2.2建设地点:新华路南侧、沧州商城西侧、沧州报社东侧。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4383.42㎡(约合6.5751亩),总建筑面积12568.69㎡。地上总建筑面积12174.77㎡,主要建设一栋地上6层的自走式智能化停车楼;地下建筑面积393.92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等内容。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等内容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工期: 30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补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31 09:302023-09-05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 地址: 沧州市北京路文化大厦12楼招标部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郝立卫
电话:

0317-3130296

电话: 1538317567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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