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姜堰二中改扩建文体活动中心工程
金额
383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128422110200011
预算金额38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池江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姜堰二中改扩建文体活动中心工程

发布时间:2023-01-30 08: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4221102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姜堰二中改扩建文体活动中心工程 已由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姜堰二中改扩建文体活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姜发改投[2022]9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姜堰二中改扩建文体活动中心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内,南临淮海东路,东靠泰州市姜堰区特殊教育学校,西临穿过学校的鹿鸣河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8922.73平方米,建筑高度20.325m。其主要功能为校内配套篮球场和乒乓球馆等。乒乓球馆位于文体中心的一层;篮球馆位于二层,能容纳1422人同时现场观看比赛。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42211020001-BD-003

姜堰二中改扩建文体活动中心工程

初步设计+施工+采购 总建筑面积约为8922.73平方米,建筑高度20.325m。其主要功能为校内配套篮球场和乒乓球馆等。乒乓球馆位于文体中心的一层;篮球馆位于二层,能容纳1422人同时现场观看比赛。

3838.00

355天

     2.4 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以下资格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有效期自201701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担过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B)设计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有效期自201701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3 日 1730 分 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17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8 日 9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区三水大道 898 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丁力

     电       话:15152966702

     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孙池江

     电       话:15161007508

文件正文PDF附件:
1[姜堰二中改扩建文体活动中心工程]招标正文.pdf
2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3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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