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第四中学新宿舍楼屋顶晾衣房改造等项目(重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D2022-005-2
项目名称:宁波市第四中学新宿舍楼屋顶晾衣房改造等项目(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87400
最高限价(元):587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第四中学新宿舍楼屋顶晾衣房改造等项目(重发)
预算金额(元):5874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包括约230m2新宿舍楼屋顶晾衣阳光房、学校原围墙及操场看台顶棚钢结构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备注: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供应商,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供应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供应商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维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4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海曙区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4楼4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第四中学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文教路1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0111
质疑联系人:朱文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0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维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熊艳娇、张一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888562
质疑联系人:熊艳娇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8885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宁波市第四中学新宿舍楼屋顶晾衣房改造等项目(重发).doc竞争性磋商文件-宁波市第四中学新宿舍楼屋顶晾衣房改造等项目(重发).doc
646.5K
附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zip附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zip
851.9K
条款号 | 内 容 | |
说 明 | ||
2.1 |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00111 | |
2.2 | 项目名称:宁波市第四中学新宿舍楼屋顶晾衣房改造等项目(重发)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约230m²新宿舍楼屋顶晾衣阳光房、学校原围墙及操场看台顶棚钢结构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
2.4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维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4楼 联系人:熊艳娇、张一笑 电话:0574-83888562 传真:0574-87488893 | |
报 价 | ||
2.5 | 最高限价:587400元人民币; 采购报价应包括:约230m²新宿舍楼屋顶晾衣阳光房、学校原围墙及操场看台顶棚钢结构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施工工序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如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商承担,采购人一律不予承担。 本次报价形式:以固定总价形式进行报价。 | |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
*2.7 |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 |
*2.8 | 磋商保证金金额:无 | |
*2.9 | 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和退取:无 | |
*2.10 |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见“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4条款 | |
2.11 | 报价的价格构成:宁波市第四中学新宿舍楼屋顶晾衣房改造等项目(重发)所有采购内容的费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
*2.12 | 磋商有效期: 90 天 | |
2.13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成交以后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4份。 | |
2.14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开始磋商时间: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 |
2.15 | 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详见“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 |
商 务 条 款 | ||
2.16 | 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2% | |
2.17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市第四中学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待成交人履行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10日内退还。 | |
2.18 | 施工地点:宁波市第四中学校区内 | |
2.19 | 付款方式: 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签约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进场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作为工程预付款。若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0%,同时扣回预付款,对于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结算退还(无息)。工程结算造价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审定结算造价的1.5%作为质量保修金(形式为电汇),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结算造价的100%。若承包人不按期交付1.5%质保金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 |
竞 争 性 磋 商 程 序 | ||
2.25 | 1.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少于3家的,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同时开启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评审。 3.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开始磋商时间到后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之,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否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6.磋商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7.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 |
竞 争 性 磋 商 其 它 约 定 | ||
2.26 | 1、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规格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同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后,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与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相一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明细,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授 予 合 同 | ||
2.27 |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
服 务 费 | ||
2.29 | 本项目代理费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本项目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的工程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户名:维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甬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甬江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20,5985,800 | |
其他补充内容 | ||
2.30 | 1、各供应商自报综合单价和总价,采购人提供招标控制价。 2、供应商应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答疑文件、施工规范(标准)、施工现场特点、供应商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为依据,参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计价定额和文件,按企业定额,结合市场行情和本企业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实力,综合考虑各种报价风险因素,在保证质量、工期、安全的前提下,以保本微利为原则进行报价,但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 3、供应商的报价应在充分履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以下费用(以下费用包括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和由以下费用引起的各种税费): 工程费用:包括工程项目的成本、成品保护、竣工保洁、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第三方环保检测费用、施工脚手架搭建(如有)等所有费用。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4、供应商在报价中要充分考虑合同规定的各种风险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化。 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自行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设计,供应商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经验,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报价。 6、供应商应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对供应商在投标时自主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7、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结算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8、中标人发现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有误差的,中标后5天内,将误差部分工程量提交采购人,同时提供计算底稿和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人核实,采购人认为确有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认为无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不予调整。 9、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的,以施工图为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备注 |
1 | 施工准备时间 | 签订合同后 3 天 | |
2 |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 / 元/天 | |
3 |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 1000元/天 | |
4 | 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 | 合同价款的0.5% |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保证金金额保持一致。 |
5 | 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 | 合同价款的0.5% |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保证金金额保持一致。 |
6 |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其中项目经理到位率不低于50%) | 合同价款的0.6% |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保证金金额保持一致。 |
7 |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 合同价款的0.2% |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保证金金额保持一致。 |
8 |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 合同价款的0.2% |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保证金金额保持一致。 |
9 |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 | 工程结算价的 1.5% | |
10 | 是否同意采购文件其它内容 | 要求供应商承诺“同意” | 供应商必须承诺“同意” |
11 |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 要求供应商承诺“同意” | 供应商必须承诺“同意”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备注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 |
2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4 |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 | 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供应商,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 |
6 | 供应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 |
7 | 供应商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 |
8 |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
序号 | 审查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符合/不符合) |
1 | 供应商名称 | 应当为供应商全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格式参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 | |
3 | 磋商有效期 | 提供“报价函”。 | |
4 |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 | 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的*条款。 | |
5 | 响应文件组成 | 详见磋商采购资料表2.13。 | |
6 | 磋商报价 |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587400元,(其中暂列金 0 元(不含税),暂估价 0 元(不含税),不可竞争费 0 元(不含税)。),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报价一览表”。 | |
6 | 磋商报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低限值 8763.69 元(不含税),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
6 | 磋商报价 | 未擅自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估、暂列金额项目。 | |
6 | 磋商报价 | 详见磋商采购资料表2.5。 | |
6 | 磋商报价 |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 |
6 | 磋商报价 | 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 |
7 | 不存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符合所述要求。 | |
8 | 符合实质性条款(带*号条款) | 符合所述要求。 | |
9 | 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 | 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有缺项、漏项且评审小组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 |
9 | 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 | 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对应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一致,不得缺项。 | |
9 | 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 | 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 | |
9 | 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 | 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 | |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1 | 施工方案(根据供应商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 采购文件响应性(工期、质量、合同条款等响应情况) | 5 |
1 | 施工方案(根据供应商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 5 |
1 | 施工方案(根据供应商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 施工方案说明 | 5 |
1 | 施工方案(根据供应商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 项目实施方案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 5 |
1 | 施工方案(根据供应商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 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 5 |
2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 5 |
2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材料及设备质量保证措施 | 5 |
3 | 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 |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 5 |
3 | 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 | 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措施 | 5 |
4 | 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配备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 5 |
4 | 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配备 | 施工人员配备 | 5 |
5 | 外部协调组织和措施(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各种协商情况) | 5 | |
6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体系和措施 | 5 | |
7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和布置 | 5 | |
小 计 | 70 |
采购范围 | 主要包括约230m²新宿舍楼屋顶晾衣阳光房、学校原围墙及操场看台顶棚钢结构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587400元。 |
完工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全要求 | 合格。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3家 |
发包人(全称): (公章) | 承包人(全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 地 址: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报价承诺 | 备注 |
1 | 施工准备时间 | 签订合同后 天 | |
2 |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 元/天 | |
3 |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 元/天 | |
4 | 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 | 合同价款的 % | |
5 | 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 | 合同价款的 % | |
6 |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其中项目经理到位率不低于50%) | 合同价款的 % | |
7 |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 合同价款的 % | |
8 |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 合同价款的 % | |
9 |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 | 工程结算价的 % | |
10 | 是否同意采购文件其它内容 | 同意 | |
11 |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 同意 |
工程名称 | ||||
供应商 | ||||
项目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浮动率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宁波大学车队用房修缮工程(除暂列金、暂估价) | 587400 元 | % | ________元 | |
暂列金 (含税) | / | / | / | |
暂估价 (含税) | / | / | / | |
合计 | 587400元 | / | ________元 | 保留至整数位 |
投标总价 (大写) | 元 | 保留至整数位 | ||
备注:浮动率=【(投标总价-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1】×100% (浮动率:%号前保留两位小数) |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
编制人: |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1 | 单位工程 | |
1.1 | 专业工程 | |
1.2 | 专业工程 | |
…… | ||
2 | 单位工程 | |
2.1 | 专业工程 | |
2.2 | 专业工程 | |
…… | ||
合 计 |
序号 |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2 | 措施项目 | ||
2.1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 ||
2.2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其中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
其中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3 | 其他项目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4 | 规费 | ||
4.1 | 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 ||
4.2 | 农保民工工伤保险费 | ||
5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
6 | 税金 | ||
合计 | 1+2+3+4+5+6 |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 特征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其中(元)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 特征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人工费 | 机械费 | 备注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 合 单 价(元) | 合计 (元) | ||||||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 费用 | 小计 | 合计 (元) |
1 | (清单编码) | (清单名称)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
…… | …… | |||||||||||
2 | (清单编码) | (清单名称)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
…… | …… | |||||||||||
合 计: |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 合 单 价(元) | 合计 (元) | ||||||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 费用 | 小计 | 合计 (元) |
1 | (清单编码) | (清单名称)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
主材 | (主材名称、规格) | |||||||||||
…… | …… | |||||||||||
2 | (清单编码) | (清单名称)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
主材 | (主材名称、规格) | |||||||||||
…… | …… | |||||||||||
合 计: |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 特征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其中(元)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 特征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人工费 | 机械费 | 备注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 合 单 价(元) | 合计 (元) | ||||||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 费用 | 小计 | 合计 (元) |
1 | (清单编码) | (清单名称)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
…… | …… | |||||||||||
2 | (清单编码) | (清单名称)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
…… | …… | |||||||||||
合 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 率(%)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 率(%) | 金额(元) |
合 计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 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 (8-1) | ||
2 | 暂估价 | |||
2.1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 (8-2)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 (8-3)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 (8-4) | ||
合 计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 注 |
1 | ||||
合 计 |
序号 | 工 程 名 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元) | 备 注 |
1 | ||||
2 | ||||
… | ||||
合 计 | — |
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一 | 人 工 | ||||
1 | |||||
2 | |||||
3 | |||||
4 | |||||
人 工 小 计 | |||||
二 | 材 料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材 料 小 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1 | |||||
2 | |||||
3 | |||||
4 | |||||
施工机械小计 | |||||
总 计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发包人供应材料 | ||||
合 计 |
序号 | 工 种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序号 | 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备 注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编号 | |
一旦我方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取得资格 证书时间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建设规模 | 担任职务 | 在建或已完 | 获奖 情况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技术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 时间 | 取得技术职称时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建设规模 | 担任职务 | 在建或已完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工种 | |||||||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 | |||||||||
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行业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1、农林牧渔业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20≤X<300 | 300≤Y<2000 | X<20 | Y<300 | |||
3、建筑业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300≤Y<6000 | 300≤Z<5000 | Y<300 | Z<300 |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5≤X<20 | 1000≤Y<5000 | X<5 | Y<1000 | |||
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10≤X<50 | 100≤Y<500 | X<10 | Y<100 | |||
6、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20≤X<300 | 200≤Y<3000 | X<20 | V<200 | |||
7、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20≤X<100 | 100≤Y<1000 | X<20 | Y<100 | |||
8、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20≤X<300 | 100≤Y<2000 | X<20 | Y<100 | |||
9、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10、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V<100 | |||
11、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10≤X<100 | 100≤Y<1000 | X<10 | Y<100 | |||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10≤X<100 | 50≤Y<1000 | X<10 | Y<50 | |||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100≤Y<1000 | 2000≤Z<5000 | Y<100 | Z<2000 | |||
14、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100≤X<300 | 500≤Y<1000 | X<100 | Y<500 | |||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X<300 | 8000≤Z<120000 | 10≤X<100 | 100≤Z<8000 | X<10 | Z<100 | |||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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