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工科实训中心、土木试验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Words. Copyright 2003-2011 Aspose Pty Ltd.
招标公告
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工科实训中心、土木试验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17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工科实训中心、土木试验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1]1361、13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工科实训中心建筑面积318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94平方米;土木试验中心建筑面积8476平方米,其中结构试验大厅建筑面积3697平方米,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4779平方米。所需资金由扬州大学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方案补充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选型及物料表)、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要求:
2.4.1工科实训中心:合同签订后21天内完成项目方案深化补充成果提交和修改;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接收到启动初步设计指令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3、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2土木试验中心:合同签订后21天内完成项目方案深化补充成果提交和修改;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接收到启动初步设计指令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3.11万元,其中,工科实训中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57.25万元,土木试验中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5.86万元。投标报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自2018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7.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且并列第7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得分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7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评审方法如下: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5人。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设计方案分析文件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
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⑤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业绩情况。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
联系人:束工
电话:025-83286919
招标公告
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工科实训中心、土木试验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17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工科实训中心、土木试验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1]1361、13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工科实训中心建筑面积318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94平方米;土木试验中心建筑面积8476平方米,其中结构试验大厅建筑面积3697平方米,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4779平方米。所需资金由扬州大学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方案补充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选型及物料表)、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要求:
2.4.1工科实训中心:合同签订后21天内完成项目方案深化补充成果提交和修改;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接收到启动初步设计指令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3、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2土木试验中心:合同签订后21天内完成项目方案深化补充成果提交和修改;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接收到启动初步设计指令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3.11万元,其中,工科实训中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57.25万元,土木试验中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5.86万元。投标报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自2018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7.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且并列第7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得分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7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评审方法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分 (1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40%,45%,50%,55%,60%;Q1值由江苏省“不见面”交易系统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保留两位小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10分。 | 10 |
2 | 设计方案分析 (60分) | (1)对本项目设计方案理解,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性进行评审。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2)对本项目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按全面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
(3)对本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等进行评审。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
(4)对本项目各专业设计理解提出系统性的描述(按专业编制)进行评审。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
(5)对本项目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5 | ||
(6)对本项目造价、成本控制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5 | ||
(7)对本项目设计实施进度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5 | ||
(8)对本项目设计技术服务,项目后续现场服务与指导施工内容进行评审。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5 | ||
3 | 团队人员配备 (25分) |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得3分。②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5 |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得3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5 | ||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得3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 5 | ||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 4 | ||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的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3 | ||
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3 | ||
注: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各设计专业人员负责人,以上专业设计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团队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如属事业编制或军队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该人员不得分。团队人员配置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注册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准。高级职称含副教授、高级工程师。 | |||
4 | 投标人业绩 (5分) | 自2018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设计业绩,2.5分/个,本项得分最多5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日期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本项投标人得分业绩与资格条件中业绩不可重复。) | 5 |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5人。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设计方案分析文件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
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⑤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业绩情况。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
联系人:束工
电话:025-8328691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