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标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海绵城市示范市实施方案城乡规划编制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商务技术文件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镇流器电热水器普通照明荧光灯电视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环保产品正版软件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城市概况与现状基础分析海绵城市建设现状问题分析雨水资源利用水环境质量统筹谋划系统化实施方案山水林田湖草识别生态保护修复防洪体系新城水环境治理信息化平台管理体制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设施海绵社区打造海绵技术长效机制建设污水提质增效排水防涝设施污水收集处理城市水系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涝设施城市水循环系统内涝防治雨水收集和利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生态环境治理防灾减灾新建改建改建扩建区域流域生态本底自然地理条件禀赋调蓄空间沿河沿海山洪入城风险城市规划建设高起点规划排水设施生态系统城市更新积水内涝排水管网雨水泵站调蓄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内涝问题降雨蓄水用水综合采集监测系统分析设施体系水安全保障下沉式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绿化植草沟干湿塘旱溪地下调蓄池透水铺装雨水下渗设施蓄滞净化河湖水系自然连通水的畅通度封盖填埋排水沟河道积水点问题拆违空地荒地海绵型设施雨水的就地积存消纳滞蓄景观休闲水利生态环保法规制度保障督查考核资金投入保障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责任落实维护管理用地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宣传培训科技支撑人才培养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7992022cgk00099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公司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张鸿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勇0354-3061919
中标公司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华茂中天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7992022CGK00099
二、项目名称: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 | 编制晋中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实施方案 | 不限 | 批 | 报价:2590000(元) |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华茂中天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7室 | 9111010810204467XX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 | 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 | 编制晋中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实施方案 | 1.服务内容:编制晋中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实施方案 2.成果要求:成果文件需得到甲方认可; 3.服务方案:中标单位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及深度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服务方案、质量保障体系、明确服务承诺内容,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申报方案编制任务。 |
签定合同之日起20日内提交成果 |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慧清,赵永刚,陈宝强,赵成文,张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7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
联系方式:0354-3169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南路方圆时代广场10层
联系方式:0354-3061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勇
电 话:0354-3061919
附件信息:
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公开).docx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公开).docx
109.4K
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
\n咨询服务项目
\n招标文件
\n招标编号:1407992022CGK00099
\n招标人: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n代理机构: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2022年5月
\n目录
\n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
\n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
\n一、总则3
\n二、招标文件4
\n三、投标文件5
\n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
\n五、开标10
\n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1
\n七、签订合同16
\n八、保密和披露17
\n九、询问和质疑18
\n十、违约处罚19
\n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0
\n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2
\n第五部分合同原则26
\n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8
\n招标公告
\n项目概况
\n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0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1407992022CGK00099
\n项目名称: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
\n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n预算金额:260万元
\n最高限价:260万元
\n采购需求:编制晋中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实施方案。
\n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20日内提交成果。
\n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n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n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n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
\n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n售价(元):0。
\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n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n开标时间:2022年6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n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现场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南路方圆时代广场10层)。
\n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n五、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六、其他补充事宜
\n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招标人信息
\n名称: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n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
\n联系人:张鸿
\n联系方式:0354-3169285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南路方圆时代广场10层
\n项目联系人:魏勇
\n联系方式:0354-3061919
\n投标人须知
\n总则:
\n适用范围
\n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n定义
\n“招标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n“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代理机构。
\n“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17〕119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标。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n“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n“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n“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n“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n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n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n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n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n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n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n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n为便于相关工作能够及时通知到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n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n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n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n投标费用
\n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招标文件
\n招标文件的构成
\n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n招标公告;
\n投标人须知;
\n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n商务、技术要求;
\n合同原则;
\n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n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在线递交。
\n招标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上传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n招标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补充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n招标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n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n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n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n投标文件:
\n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
\n投标人应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解密等操作。
\n辅助纸质投标文件:5份。辅助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辅助评标及存档使用,不作为开评标的依据,当辅助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n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n(1)资格文件
\n*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
\n*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至少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表(被授权人在明细列表中),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n*满足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等(如适用)(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2)报价文件
\n*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资料;
\n(3)商务技术文件
\n商务文件
\n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n投标人企业简况;
\n服务方案(根据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
\n人员配置;
\n服务承诺;
\n政府采购政策性因素涉及的各项表格(如适用);
\n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n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字体字号应清晰可辨,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纸质投标文件双面打印胶订,所有内容装订为一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n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n投标保证金:
\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n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
\n保证金提交形式: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支票倒送、网上银行等形式交纳。
\n收款单位: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都支行
\n账号:14050170840800000448
\n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汇款凭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n退还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退还
\n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n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n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n投标人弄虚作假的;
\n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n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n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n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n投标报价
\n所有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购买各项服务等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中标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本项目采购预算即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n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n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n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n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n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n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n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n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n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n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n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投标人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要保证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
\n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含电子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n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标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偏离表,视为完全响应。
\n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n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n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投标文件的递交:
\n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电子投标文件:
\n投标人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上传等操作。
\n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n投标人须将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n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纸质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如果检查密封情况时其他投标人(或监标人)质疑其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时,经核实确认后,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n投标截止时间
\n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n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n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补存、修改的书面投标文件应与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系统中上传的为准。
\n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n开标:
\n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n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n开标时,投标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n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进行在线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投标人若对唱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n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唱标结果进行线上签字确认,当场未确认且未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n具体开标程序以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程序为准。
\n评标程序和要求
\n组建评标委员会
\n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n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招标人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n资格性审查
\n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及审查标准独立履行审查职责。审查内容为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2条“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部分“资格文件”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人员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n符合性审核
\n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符合性审查\n |
\n1\n | \n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n |
\n2\n | \n投标文件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未超出本项目的预算金额。\n |
\n3\n | \n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n |
\n4\n | \n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且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n |
符合性审查具体要求:
\n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n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提供的服务和项目完成时间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n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
\n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n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n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n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n商务及技术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n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n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n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n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n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n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n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适用):
\n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n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标。
\n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的要求:
\n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可给予加分。
\n本项目涉及环保产品的要求:
\n采购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可给予加分。
\n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n投标人须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并填写《正版软件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n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并填写《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标要求:
\n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享受6%的价格折扣。在招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招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投标报价(此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n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n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n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n(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n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n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n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n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n注:
\n(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投标的澄清
\n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n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n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n以上流程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在线履行。
\n详细评标综合评分
\n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的投标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n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n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n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上传至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n评标过程保密
\n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n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采购项目废标
\n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n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标、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n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n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n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n签订合同
\n中标通知
\n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n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中标服务费
\n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n签订合同
\n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n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n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n保密和披露
\n保密
\n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披露
\n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标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在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询问和质疑
\n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n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n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
\n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标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n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线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n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n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n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n质疑未以书面形式在线提出的;
\n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n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n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n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n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n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n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n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n违约处罚
\n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n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n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n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一、评标原则
\n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n二、评标方法
\n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服务、技术。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款内容\n | \n编列内容\n |
\n1\n | \n分值构成\n(总分100分)\n | \n投标报价:10分\n技术方案:60分\n商务部分:30分\n |
\n投标报价(10分)\n | \n投标报价计算方法\n(10分)\n | \n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各自最终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当评委一致认为最低的报价已经明显低于成本价时,应放弃此报价作为评价基准价。\n |
\n技术方案\n(60分)\n | \n城市概况与现状基础分析(6分)\n | \n从晋中市自然基础特征及城市人口经济、防洪排涝等现状分析情况的全面性和详实性进行评分。分析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得4-6分;分析基本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1-3分。\n |
\n技术方案\n(60分)\n | \n海绵城市建设现状问题分析(6分)\n | \n从城市防洪排涝、雨水资源利用、水环境质量等方面分析晋中市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准确性与全面性进行评分。分析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得4-6分;分析基本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1-3分。\n |
\n技术方案\n(60分)\n | \n建设目标与工作思路(6分)\n | \n根据投标人对总体目标、年度目标、技术路线制定是否合理进行评分。工作思路清晰,目标内容明确,针对性强的得4-6分;工作思路及目标内容基本清晰,针对性一般的得1-3分。\n |
\n技术方案\n(60分)\n | \n系统化实施方案\n(30分)\n | \n1、流域区域层级重点从山水林田湖草识别、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流域雨洪调蓄空间保护拓展及防洪体系完善等方面提出实施方案,根据内容详实程度评分。方案突出重点,内容完整,可行性强的得7-10分;方案内容比较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6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和针对性都较差的得1-3分。\n2、城市层级,重点从新城、老城层面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统筹水环境治理,建设信息化平台,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根据内容详实程度评分。方案突出重点,内容完整,可行性强的得7-10分;方案内容比较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6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和针对性都较差的得1-3分。\n3、设施层级重点从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设施等方面提出建设方案,根据内容详实程度评分。方案突出重点,内容完整,针对性强的得3-5分;方案内容比较完整,针对性一般的得0-2分。\n4、社区层级,从海绵社区打造与海绵技术选择等方面提出实施方案,根据内容详实程度评分。方案突出重点,内容完整,针对性强的得3-5分;方案内容比较完整,针对性一般的得0-2分。\n |
\n技术方案\n(60分)\n | \n项目与长效机制建设(6分)\n | \n根据方案制定的长效机制全面性、可靠性进行评分。方案长效型机制全面,可靠度高的得4-6分;方案长效型机制较全面,可靠度一般的得1-3分。\n |
\n技术方案\n(60分)\n | \n进度控制(6分)\n | \n根据制定的进度控制方案合理性进行评分。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得4-6分;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n |
\n商务部分(30分)\n | \n企业业绩\n(16分)\n | \n(1)2018年以来,投标单位参加过海绵城市相关实施方案或专项规划的每项2分,最高得12分。\n(2)2018年以来,投标单位具有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污水提质增效等方面任意技术咨询服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4分。(本项计分以加盖公章的合同为准)。\n |
\n商务部分(30分)\n | \n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n(14分)\n | \n(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规划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4分,规划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n(2)项目组成员除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n |
\n商务部分(30分)\n | \n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n(14分)\n | \n项目成员参与编制过海绵城市、排水防涝、污水收集处理、城市水系、黑臭水体治理国家及部委相关规范、标准、指南的,每参与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规范、标准、指南的封面页和列有参编人员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项含多人时按一项计算)\n |
商务、技术要求
\n商务要求:
\n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20日内提交成果。
\n2、建设目标和工作思路
\n(一)工作目标。
\n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统领,聚焦城市内涝治理成效,统筹实施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构建健康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等角度,提出到示范期末的工作目标。
\n(二)指标体系。
\n坚持结果导向,因地制宜将工作目标分解形成内涝防治、雨水收集和利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海绵城市建设满意度等方面的量化指标,以及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定性指标。
\n(三)技术路线。
\n提出系统化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的技术路线。
\n3、统筹谋划系统化实施方案
\n在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等不同层级进行系统研究。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在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构建健康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体现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等不同层面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应遵循简约适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坚决避免“大引大排”、“大拆大建”等铺张浪费情况。可结合本地实际需求,参考以下方面,突出重点和特色。
\n(一)区域流域。
\n识别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的空间分布,分析本城市的生态本底、自然地理条件禀赋。保护流域区域现有雨洪调蓄空间,扩展城市建成区外的自然调蓄空间。针对沿河、沿海及有山洪入城风险城市,提出防洪(潮)工程等方案。
\n(二)城市。
\n新建城区应提出规划建设管控方案,统筹城市内涝治理、污水提质增效等工作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并与自然生态系统有效衔接。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针对积水内涝、公共空间品质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排水管网、雨水泵站、调蓄设施等排水防涝设施的改造建设,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建设信息化平台,对城市降雨、防洪、排涝、蓄水、用水等信息进行综合采集、实时监测和系统分析等。
\n(三)设施体系。
\n建设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整体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结合城市更新“增绿留白”,在城市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建改建项目中,因地制宜建设屋顶绿化、植草沟、干湿塘、旱溪、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等设施,推广城市透水铺装,建设雨水下渗设施,不断扩大城市透水面积,整体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恢复城市内外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增强水的畅通度和流动性,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
\n(四)社区。
\n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充分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优先解决排水管网不完善、影响居民生活的积水点问题,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的空地、荒地和拆违空地增加海绵型设施,实现雨水的就地积存、消纳、滞蓄,发挥削峰错峰作用,实现防灾减灾、景观休闲等综合功能。
\n4、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n依据有关财务规定要求,提出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水利、生态环保等方面资金“一钱多用”综合效益。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财政承受能力、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相关项目纳入本省当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需求清单。建立公共基础设施收费制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收缴机制。
\n5、长效机制建设
\n(一)工作机制。
\n已建立的机制,应在示范期内通过立法、建立规章等方式予以明确;尚未建立的机制,可先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并在示范期完成立法或建立规章。
\n1.工作组织方面:如,海绵城市建设组织领导、法规制度保障、督查考核、资金投入保障等方面的机制。
\n2.统筹推进方面:如,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机制,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协调配合、合作共赢的机制,各类工程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优化安排机制,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成果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和反馈机制等。
\n3.制度创新方面: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机制。
\n4.运营模式方面:如,“厂网河(湖)一体”专业化运营机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绩效考核、按效付费”等。
\n5.其他有利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机制。
\n(二)保障措施。
\n结合本地实际提出。
\n1.组织保障:包括组织领导、管理体制、监督考核等。
\n2.制度保障:包括责任落实、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资金、用地、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等。
\n3.宣传培训:包括科技支撑、人才培养、宣传培训等。
\n4.其他:有利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其他措施。
\n服务要求:
\n服务内容:编制晋中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实施方案
\n成果要求:成果文件需得到甲方认可;
\n服务方案:中标单位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及深度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服务方案、质量保障体系、明确服务承诺内容,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申报方案编制任务。
\n其他要求
\n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负责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n知识产权:
\n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n特别说明:
\n本项目所有实施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自负盈亏。
\n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n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n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n合同原则
\n(本合同仅作为参考,以最终签署之合同为准)
\n需方:
\n供方:
\n供方在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n设备条款
\n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
\n合同总金额:
\n人民币(大写):
\n(小写):¥
\n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n货款支付
\n售后服务及承诺
\n服务
\n服务日期:
\n服务地点:
\n交验
\n依据合同服务范围,对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
\n需方责任
\n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n负责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n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n供方责任
\n保证所提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n保证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
\n违约责任
\n供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n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n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n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n不可抗力
\n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n争议解决
\n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n合同生效及其他
\n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n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n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n招标文件
\n投标文件
\n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n需方(章):供方(章):
\n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n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n地址:地址:
\n电话:电话:
\n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n账号:账号:
\n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n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n1.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山西政府采购网客服电话。
\n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未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n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n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n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n(格式)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包号:
\n投
\n标
\n文
\n件
\n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年月日
\n投标函(格式)
\n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开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n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n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n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n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n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n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n9、如果在开标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n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3、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n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n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n(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n(3)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n(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n(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投标的;
\n(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n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邮编:
\n电话:传真:
\n投标人代表姓名:
\n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nE-mail:
\n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址:
\n成立时间:年月日
\n经营期限:
\n姓名:性别:
\n年龄:职务:
\n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n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n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n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n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n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n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n山西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n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n开标一览表(格式)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包号:
\n投标人名称:
\n货币: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服务名称\n | \n投标报价(元)\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服务质量要求\n | \n备注\n |
\n | \n大写:\n小写:\n | \n | \n | \n |
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n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期:
\n注:中标人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小微企业声明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期:
\n注:中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n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注:中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监狱企业声明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期: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