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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中交一公局九公司2024年12月上海古思浜南路项目石灰、粉煤灰公开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67524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上海古思浜南路项目石灰、粉煤灰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我公司上海古思浜南路新建工程因工程施工需要拟购置石灰、粉煤灰一批,采购清单详见附件,诚邀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工程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古思浜南路新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古思浜路凤溪小学北
三、工程概况: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古思浜南路新建工程北至规划冠赢路,南至现状古思浜路北侧,路线全长399.951m,规划红线宽度24m,主要内容包括新建车行道、人行道、新建绿化、新建雨污水管道、标志标线、路灯等内容。项目合同工期122天。
四、询价物资清单:
五、物资技术规格:
1.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应用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乙方供应产品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符合JC/T 479-2013建筑生石灰、DL/T 5055-2024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2.材料应符合业主招标文件中有关材料条款的规定;并均应达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要求规范。
3.乙方对供应材料质量负责,严格按规定控制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前的产品质量。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料源和生产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抽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料源或生产工艺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材料到达现场后甲方按规定批次和频率进行抽检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自费清除出场。但乙方并不能因此免除质量责任,当因材料质量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返工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损失。
5.如果被业主或监理查出所供材料有质量问题,乙方要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
6.若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
六、定价模式:
落地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实行固定综合单价,税率13%。落地综合单价实行固定价格,包含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费(含首次外检试验费)、含税含运费,且包含政府部门协调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附加等一切费用。
六、结算付款方式:
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次月支付上月结算款的75%,剩余材料款6个月内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或票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付款方式为云信、E信通等票据支付,若为相关票据支付,金融票据贴息费及手续费用由供应方自行承担。
八、验收方式: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需方首先对照供方发货单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进行验收,同时乙方须提供物资的质量合格证或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九、报价方式
询价公告响应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报价表务必按要求注明税率并加盖公章签字扫描上传,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单金额务必与系统报价金额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采购联系人:彭珊,电话:17665432284
项目联系人: 徐松 ,电话: 18965182950 。
询价人:中交一公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运营中心物设部
2024年12月06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生石灰粉
223
吨
2
生石灰
7157
吨
3
磨细粉煤灰
4258
吨
我公司上海古思浜南路新建工程因工程施工需要拟购置石灰、粉煤灰一批,采购清单详见附件,诚邀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工程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古思浜南路新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古思浜路凤溪小学北
三、工程概况: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古思浜南路新建工程北至规划冠赢路,南至现状古思浜路北侧,路线全长399.951m,规划红线宽度24m,主要内容包括新建车行道、人行道、新建绿化、新建雨污水管道、标志标线、路灯等内容。项目合同工期122天。
四、询价物资清单:
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供货期 | 材质 | 备注 |
1 | 古思浜南路项目 | 磨细石灰粉 | 吨 | Ⅲ级 | 223 | 项目指定施工点 | 2024/12/15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
2 | 古思浜南路项目 | 厂拌石灰土 | 吨 | 8:92 | 7157 | 项目指定施工点 | 2024/12/15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
3 | 古思浜南路项目 | 粉煤灰 | 吨 | 5%石灰,95%粉煤灰 | 4158 | 项目指定施工点 | 2024/12/15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
4 | 合计 | | | 11538 | | | | |
五、物资技术规格:
1.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应用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乙方供应产品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符合JC/T 479-2013建筑生石灰、DL/T 5055-2024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2.材料应符合业主招标文件中有关材料条款的规定;并均应达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要求规范。
3.乙方对供应材料质量负责,严格按规定控制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前的产品质量。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料源和生产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抽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料源或生产工艺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材料到达现场后甲方按规定批次和频率进行抽检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自费清除出场。但乙方并不能因此免除质量责任,当因材料质量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返工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损失。
5.如果被业主或监理查出所供材料有质量问题,乙方要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
6.若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
六、定价模式:
落地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实行固定综合单价,税率13%。落地综合单价实行固定价格,包含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费(含首次外检试验费)、含税含运费,且包含政府部门协调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附加等一切费用。
六、结算付款方式:
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次月支付上月结算款的75%,剩余材料款6个月内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或票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付款方式为云信、E信通等票据支付,若为相关票据支付,金融票据贴息费及手续费用由供应方自行承担。
八、验收方式: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需方首先对照供方发货单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进行验收,同时乙方须提供物资的质量合格证或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九、报价方式
询价公告响应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报价表务必按要求注明税率并加盖公章签字扫描上传,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单金额务必与系统报价金额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采购联系人:彭珊,电话:17665432284
项目联系人: 徐松 ,电话: 18965182950 。
询价人:中交一公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运营中心物设部
2024年12月06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生石灰粉
223
吨
2
生石灰
7157
吨
3
磨细粉煤灰
4258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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