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卷烟配送业务外包添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卷烟配送业务外包添购项目(项目编号:peyccg2022089)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卷烟配送业务外包添购项目。
2.2采购范围:
2.2.1卷烟干线配送服务:从普洱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仓库到墨江、景东、景谷、镇沅和澜沧县烟草分公司物流中转站仓库;
2.2.2卷烟支线配送服务:从墨江、景东、景谷、镇沅县配送中转站仓库到行政区域内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
2.2.3卷烟直送。思茅直送,从采购人物流分公司仓库直接配送思茅区行政区域内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覆盖德安乡、梅子镇、宁洱民安村、景谷县正兴、箐门口、新平村、德化镇约323户客户,往返里程约840公里。);宁洱直送,从采购人物流分公司仓库直接配送宁洱县部分区域,覆盖宁洱县磨黑镇、墨江通关镇、同心镇、宁洱镇、普义、勐先、黎明约904户客户,往返里程约787公里;江城直送,从采购人物流分公司仓库直接配送江城县行政区域内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覆盖思茅区倚像镇部分客户);
2.2.4澜沧区域配送。澜沧区域中转站仓库到澜沧、孟连和西盟三县行政区域内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
2.2.5委托供应商作为唯一的第三方物流机构,负责普洱市烟草公司干线、支线、思茅区直送、宁洱直送、江城直送、澜沧区域配送的卷烟配送工作,由成交人为采购人提供准确、优质、快捷、安全的卷烟配送服务工作。
2.3项目预算金额:65.00万元。
2.4项目地点:干线为物流分公司到墨江、景东、景谷、镇沅中转站和澜沧区域中转站仓库;支线为墨江、景东、景谷、镇沅中转站到相应辖区内客户;直送为物流分公司到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辖区内客户;区域配送为澜沧区域中转站到孟连、澜沧和西盟县辖区内客户。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外包合同》开始履行之日止。
2.6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满足采购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及时、安全、准确的将货物运输到收货地点。按委托方的送货服务要求,严格按卷烟零售客户经营地址送货,到户确认率100%,电子签收率95%以上,送货差错率为0、送货准时率85%以上(准时时间界定:城区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60分钟以内、农村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90分钟以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重大安全事故为0。
2.7其他说明:按址送货率100%、送货差错率为0、送货准时率85%以上(准时时间界定:城区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60分钟以内、农村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90分钟以内)、重大安全事故为0。
2.8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清单及最高限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次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7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8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为保证2023年配送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云烟办〔2020〕121号)“第二十六条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单价应与原合同持平”相关规定,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批准,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邀请谈判供应商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
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单位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曙光路8号。
6.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内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5号
联系人:潘工、刘工
联系电话:0879-2136106
本采购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卷烟配送业务外包添购项目(项目编号:peyccg2022089)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卷烟配送业务外包添购项目。
2.2采购范围:
2.2.1卷烟干线配送服务:从普洱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仓库到墨江、景东、景谷、镇沅和澜沧县烟草分公司物流中转站仓库;
2.2.2卷烟支线配送服务:从墨江、景东、景谷、镇沅县配送中转站仓库到行政区域内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
2.2.3卷烟直送。思茅直送,从采购人物流分公司仓库直接配送思茅区行政区域内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覆盖德安乡、梅子镇、宁洱民安村、景谷县正兴、箐门口、新平村、德化镇约323户客户,往返里程约840公里。);宁洱直送,从采购人物流分公司仓库直接配送宁洱县部分区域,覆盖宁洱县磨黑镇、墨江通关镇、同心镇、宁洱镇、普义、勐先、黎明约904户客户,往返里程约787公里;江城直送,从采购人物流分公司仓库直接配送江城县行政区域内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覆盖思茅区倚像镇部分客户);
2.2.4澜沧区域配送。澜沧区域中转站仓库到澜沧、孟连和西盟三县行政区域内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
2.2.5委托供应商作为唯一的第三方物流机构,负责普洱市烟草公司干线、支线、思茅区直送、宁洱直送、江城直送、澜沧区域配送的卷烟配送工作,由成交人为采购人提供准确、优质、快捷、安全的卷烟配送服务工作。
2.3项目预算金额:65.00万元。
2.4项目地点:干线为物流分公司到墨江、景东、景谷、镇沅中转站和澜沧区域中转站仓库;支线为墨江、景东、景谷、镇沅中转站到相应辖区内客户;直送为物流分公司到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辖区内客户;区域配送为澜沧区域中转站到孟连、澜沧和西盟县辖区内客户。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外包合同》开始履行之日止。
2.6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满足采购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及时、安全、准确的将货物运输到收货地点。按委托方的送货服务要求,严格按卷烟零售客户经营地址送货,到户确认率100%,电子签收率95%以上,送货差错率为0、送货准时率85%以上(准时时间界定:城区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60分钟以内、农村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90分钟以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重大安全事故为0。
2.7其他说明:按址送货率100%、送货差错率为0、送货准时率85%以上(准时时间界定:城区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60分钟以内、农村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90分钟以内)、重大安全事故为0。
2.8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清单及最高限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次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7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8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为保证2023年配送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云烟办〔2020〕121号)“第二十六条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单价应与原合同持平”相关规定,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批准,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邀请谈判供应商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
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单位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曙光路8号。
6.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内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5号
联系人:潘工、刘工
联系电话:0879-213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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