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肖站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征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应征人照此执行。
成都高新区陆肖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问题1:附件四:灯光设计咨询各阶段要求二、灯光方案设计咨询阶段要求11. 3分钟建筑单体多媒体立面上墙动画,请问此处是指定制动画还是通用素材动画?
回复:定制动画。
问题2:请问是否需要在3月8日9:30到现场开标?
回复:是,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文件并参与开标。
问题3:可否将文件《2024-2-6-18-7-34_陆肖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整体形态示意图》中图片不打码的版本发给我们,以便制作投标文件?
回复:已提供,仅供参考,详见附件1。
问题4:可否将文件《2024-2-6-18-6-26_陆肖站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20240206》中 第五章 应征文件格式 的word版本发送给我们,以便制作投标文件?
回复:已提供word版本仅供参考,详见附件2。具体以发布的盖章版征集文件为准。
问题5: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表2第三条:“2019年5月1日至今承担的设计项目获得过国际IES照明奖、IALD照明奖或LIT照明设计奖,每项得2分;获得过亚洲照明设计奖、中照照明奖或金手指奖,每项得1 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合计得分为10分。 注:1、本项目评审最多计5项奖项,2、同一项目获多项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而不能重复得分,3、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应征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中对于应征人获奖情况的要求是否可以放宽?例如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可以累积得分,或获奖时间是否可以不设限制?或是否可以增设“祝融奖、muss奖、艾特奖”等?
回复:按征集文件执行,应征人获奖情况要求不作调整。
问题6:第一章 1.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相关配合工作 中“负责施工图设计交底;”是否理解为扩初设计图交底?
回复:可以理解为扩初设计图交底,用于指导灯光施工图设计。需让施工图设计单位了解设计意图,理解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问题7:低于成本评审是什么样的流程?评审规则是怎样的?
回复:按征集文件第二章应征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低于成本报价规定的启动低于成本评审规则进行评审。
问题8:陆肖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征集文件P37 “(5)不同时段、不同主题的灯光场景多媒体制作(含图片、动画、视频等)、软件编程及系统设计等” 请问该多媒体及软件编程是否为最终外观展示的漫游动画/上墙动画成果?
回复:该多媒体及软件编程是最终外观展示的漫游动画/上墙动画成果。
问题9:陆肖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征集文件P42 “(4)以上合同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设计成果、设计成果汇报等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设计费、加班费、差旅费(含乙方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用)、餐费、材料费、修改/返工费、装订出图费、专家评审费、设计成果知识产权转让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及乙方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并考虑了乙方应承担的所有风险。” ① 请问,差旅现场服务是否只包含成都现场? ② 对于设计修改/返工,我司愿意免费提供不超过原设计工作量10%之内的局部修改或返工;若由于非设计方原因项目总体变化较大需要对灯光设计工作进行颠覆性修改(超过原工作量10%)我司需要进行额外服务收费。 ③ 对于“装订出图费”,需要明确为“合同约定数量的图纸打印装订费用”。请问,是否需要灯光设计单位提供资质出图盖章? ④ 若由于甲方需要聘请专家评审设计方工作,该“专家评审费”应当由甲方承担。
回复:差旅现场服务只包含成都现场。由于非设计方原因造成的修改/返工费,一事一议。“装订出图费”可以明确为“合同约定数量的图纸打印装订费用”。不需要灯光设计单位提供资质出图盖章。专家评审费用按征集文件执行。
问题10:陆肖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征集文件P42 “2.2.1 支付办法 甲方根据委托任务的完成情况分节点支付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请问是否可根据不同的设计工作项、具体工作进度,进行拆分付款?
回复:按征集文件执行,合同条款不调整。
问题11:陆肖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征集文件P43 “若合同涉及扣除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任意一期工程款支付金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承包方仍应当按照扣除前的应支付合同金额开具发票。” 我司不接受此条款。开票金额必须与实际付款金额一致。
回复:乙方应税收入的销售额为全部价款,包括价外费用,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足额开票,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抵减开票金额即应税收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二条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问题12:陆肖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征集文件 P47 “4.22 乙方的工作节点及向甲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按下表内容及时间分期完成” 请明确具体工作节点及成果数量要求。或者附件设计任务书中已有的数据是否可以在此处补填?
回复:以征集文件P60“附件四:灯光设计咨询各阶段要求”为准。
问题13:陆肖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征集文件 P48 “7.履约保证金” 请问本项目是否要求10%履约保证金? 具体形式是否有固定要求? 另外,若项目已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是否可以去除前文 2.2.2条款内的“若合同涉及扣除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任意一期工程款支付金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改为“若合同涉及扣除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函金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
回复:按征集文件执行。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暂定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详征集文件P48“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形式”。若项目已采取履约保函形式, 2.2.2条款内的“若合同涉及扣除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任意一期工程款支付金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不作调整。
问题14:陆肖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征集文件P49 “9.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享有乙方本项目设计成果文件的所有权和除署名权外的全部知识产权。”建议修改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设计费支付后,甲方享有乙方本项目设计成果文件的所有权和除署名权外的全部知识产权”
回复:按征集文件执行,合同条款不调整。
问题15:陆肖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征集文件 “9.2 所有设计方案成果递交后,甲方不予退还。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成果文件另作他用。” 建议修改为“所有设计方案成果递交后,甲方不予退还。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成果文件另作他用。若由于非乙方原因双方解约终止合作,已交付设计方案成果的设计费用甲方应当支付方案补偿费用。”
回复:按征集文件第四章第二节合同条款第3.10条执行:“甲方有权按照实际实施情况,调整设计范围的委托任务,并调整相应的设计费用,已发生的设计费用据实结算,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问题16:陆肖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商业灯光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征集文件P61“三、7. 主要灯具样品”作为灯光设计单位,无法提供灯具样品。
回复:应提供灯具技术参数、选型要求、品牌建议等,便于施工图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配合送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