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中核北方-2024年调试用甲基三氯硅烷采购项目[ZHBF-WZ-GKJT-24-0526]第1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芳芳1405-31093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024年调试用甲基三氯硅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中核北方2024年调试用甲基三氯硅烷采购项目已由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确认,采购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甲基三氯硅烷共8桶,具体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编码

规格/技术条件

单位

数量

1

甲基三氯硅烷

01518498000

甲基三氯硅烷;级别:AR;包装容量:200L;纯度:99%;CAS:75-79-6;

8

 

2.2 交货期:在收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

2.3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报价及支付方式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产品到采购人工厂落地价,包含产品费用、13%增值税、运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并出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6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产品详细的技术方案、参数及配置

2.7 供应商负责提供报价产品所附带质量证明文件;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清单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技术特性要求。

2.8样品试用要求

甲基三氯硅烷为采购人生产所需重要物项,根据采购人采购管理控制有关要求:

a如该采购物项的推荐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的合格供方名录之外的供方,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根据需要完成样品试用工作,并在样品试用合格后配合采购人完成合格供方准入工作。

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合同约定的首批到货之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数量,由采购人进行样品试用工作。甲基三氯硅烷样品经采购人试用合格后合同生效;如试用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按承诺函承诺自动放弃中标,且试用样品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同时,采购人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三)样品试用承诺函。

b如该采购物项的推荐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的合格供应商,则可直接成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保体系(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截止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完善质保体系的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机构、质保大纲建立的说明)。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响应方均无效。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则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质文件。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供应商近年来应具有同类或类似货物供应和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签订日期在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期的同类或类似投标货物供应及服务合同的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及签字页)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且合格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应在2020年及以后年份。

3.5供应商应提供的额外补充材料

本次采购物项为危险化学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还应提供相对应生产或经营销售的相关资质,生产厂家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厂家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负责产品运输的单位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因材料不全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3.6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7)其他: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481210时至20248171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81710时。

5.3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资料及响应文件,并务必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经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成不可编辑PDF版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并完成采购项目的网上报价。未按上述要求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5.4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推荐采用顺丰快递邮寄)。纸质版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牢固装订成册是指供应商用线或金属丝等牢固紧密扎紧或书脊涂抹粘合剂,以保证响应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方法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去除或插入。纸质版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装订及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街道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邮编:014035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1405-3109303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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