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ky--wz-2023-045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矿井水PH值调节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销售中心组织的矿井水PH值调节装置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投标人投标。此公告仅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bytb.com/)和中国煤炭招标网(http://www.mtzb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的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不上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YTKY--WZ-2023-045
2、招标项目:矿井水PH值调节装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使用单位
矿井水PH值调节装置
根据技术要求

1
45天
新安发矿
5、投标人资格:
5.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并有能力提供招标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2企业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3投标人应具有成熟制造招标物资的技术,先进的制造设备、优质的产品质量,其同类产品在煤矿生产单位具有稳定的业绩,在安装、运行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4经销商必须取得具备第5.3条中规定的制造商的合法代理资质。
6、报名要求:
6.1制造商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投标报名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票信息、及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件各1份;近三年(2020.06-2023.06)内相应的主要销售业绩一览表(选10笔代表性业务)及5份商务合同。
6.2经销商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书、营业执照及对应项目的有效资质证件各一份,近三年(2020.06-2023.06)内相应的主要销售业绩一览表(选10笔代表性业务)及5份商务合同。同时提供本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票信息、投标报名表各1份。
6.3投标人无论是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的资质证件都必须加盖公章,经扫描后有序编排以PDF格式制成一份文档传送到18035406513@163.com邮箱内(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6.4经资格审核合格准入的供应商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0分钟,要求各投标人必须现场出示相关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发现证件不符的不受理其投标文件。
7、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18时截止。
投标人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文件报送专家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获得: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负责电话通知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费200元,(电子文档或书面文件)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成交。最低投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执行最低价有效标中标的,技术标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只有在报价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再比较技术标的优劣。
1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交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发货前支付30%发货款,设备到矿验收合格后,开具13%增值税发票办理入账手续,安装调试验收结束后付3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12、招标组织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销售中心
13、采购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灵石县星泰广场B座23层2301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5、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18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6、技术联系人:曹体杰:18306881098
17、商务联系人: 赵景波:18035406513 许 盟:13852021203
第三部分矿井水PH值调节装置技术要求
一、总则
1.本规格书仅适用于新安发煤矿矿井水PH调节装置的订货。
2.供货方根据自己制造和配套经验,对本规格书设备整体设计并做出整体方案,供招标方参考。
3.买方不是设计、制造本设备的专业单位,本规格书中可能有不妥之处,供货方有义务对本规格书中提出的技术参数进行研究和审查。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在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5.完成本规格书所设定的目标及功能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采用的专利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再需要增加除设定的目标及功能有较大调整外的其它费用,其中包括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6.供货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技术先进并经过相同参数两台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二、系统概况
1.我矿矿井水水质根据有关部门的水质化验报告,我矿矿井水PH值3.2,总硬度:24020mg/l;根据以上数据,得出结论该类水质具有强烈的腐蚀性,且含有多种重金属离子,属于典型的高矿化物酸性矿井水水质。
2.酸性矿井水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煤矿井下中央排水泵房、管网、以及其他附属设备等被不断腐蚀,降低了使用寿命,增加了工程投资成本。此外,酸性矿井水还使钢筋混凝土结构疏松,受压受拉强度降低,严重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对此我公司非常重视,拟增设该类水质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水质达到中性水质要求;彻底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三、供货要求
1.名称:矿井水PH值调节装置
2.数量:1套
四、系统适用环境及条件
1.设备使用部位位于煤矿井下,井下最大相对湿度95%,平均相对湿度55%,巷道有起伏,局部有淋水;煤矿为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
五、设备设计制造执行的主要标准
1.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2.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3.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 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4.GB150-1999《钢制压力容器》。
5.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6.GB/T 5656-2008《离心泵技术条件》。
7.JB 4127.1~3-1999《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8.JB/T 4127.3-1999《机械密封产品验收技术条件》。
9.GB/T7782-1996《计量泵验收技术条件》。
10.MT/T 986 矿用U形销式快速接头及附件标准。
11.新安发煤矿提供的有关原始水质报告及要求。
六、产品技术要求
1.设备电器部分需具有煤安证及防爆证,投标时需附上相关证件,以供查验;
2.由于处理水源水质呈强酸性,所有与水接触部位设备需考虑深度防腐,深度防腐采用内衬耐酸耐碱橡胶;
3.水质旋流混合器采用玻璃钢材质;且强度压力等级需满足井下管网运行压力要求;
4.PH调节装置采用一用一备设计考虑;同时每套装置配套计量单元均采用一用一备设计考虑;所有附属管路严禁使用塑料易燃品。
5.整套调节装置可实现自我调节,实时精准PH调节;正常运行一用一备,特殊情况可实现同时运行;
6.水质监测装置主要监测水质PH值;实时在线显示水质情况;同时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当监测水质低于6.5时,自动实现声光报警功能;并预留485/以太网通讯端口,能够实现数据上传功能。
7.其他要求:一套完整的矿井水PH调节装置由:1、PH调节箱、搅拌装置、水质旋流混合器、水质监测箱、采样泵、贮存箱、操作平台、附属管路、阀门、计量装置、电器控制箱等组成,同时提供2吨设备调试期间运行药剂;
8.整机质保期:自使用之日起1年,或到货验收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整机使用寿命:≥10年。
9.供电系统必须符合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所有供电设备必须保证现场使用安全可靠运行。
七、设备技术参数
1.原水水源特点:煤矿井下生产废水,含有高悬浮物、高浊度、酸性强,具有腐蚀性、矿物质高。
2.处理水量:200~300m3/h
3.出水水质:PH≈7.0(±10%)
4.电压等级:660/1140V
5.PH调节箱V:≥2000L;贮存箱V:≥3500L,防腐形式:内衬耐酸耐碱橡胶;
6.计量加药装置:0~16L/h;电压等级:660/1140V,
7.水质旋流混合器材质:玻璃钢。
8.搅拌装置:0.55kw;电压等级:660/1140V
9.处理后水质:PH≈7.0(±10%)。
10.控制箱:本安型,电压等级:660/1140V。
11.仪表检测箱:本安型,电压等级:660/1140V。
八、矿井水PH值调节装置供货范围
序号
名称
要求
数量
备注
1
水质旋流混合器
玻璃钢材质
1台
2
PH调节单元
2套
2.1
溶液搅拌箱
V:2.2m³
2件
2.2
贮药箱
V:4.5m³
2件
2.3
搅拌装置
2件
2.4
加药泵
4件
2.5
附属管路及阀门
不锈钢
2套
2.6
操作平台
钢制
2件
2.7
本安型控制箱
本安型
2件
3
水质监测单元1
1件
3.1
耐酸耐碱采样泵
2件
3.2
水质检测箱
1件
3.3
PH检测仪
1件
3.4
流通杯
1件
3.5
滴漏报警仪
1件
4
水质监测单元1
2件
4.1
耐酸耐碱采样泵
2件
4.2
水质检测箱
1件
4.3
PH检测仪
1件
4.4
流通杯
1件
4.5
滴漏报警仪
1件
5
调试药剂
2吨
九、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必须符合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说明书及试验检测报告。
2.厂方负责在系统设备指导安装、调试、培训操作人员,并投入使用的质保期内,免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恢复系统性能,全部系统设备及元器件质保期为井下安装验收合格后一年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
3.在保质期内,当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故障,并定期进行售后巡回服务指导。因制造质量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厂方应无条件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厂方承担。同时厂方应为矿方提供终身售后服务。
十、产品证件及技术资料要求
1.提供随机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煤安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以及完整的出厂试验检测资料。
2.提供系统设备安装图及原理图。
3.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文件纸质资料6套,电子版资料1套。
十一、其它要求
1.严格遵守合同章程,对设备实行质保期一年,对在质保期内设备正常使用条件下所发生的故障和损坏均由供货方无偿更换。
2.设备到矿后,供货方需派专业人员上门进行指导安装调试。
3.供货方需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直至能熟练掌握和排除一般故障。
4.卖方提供的说明书、过滤器清单等必须详实清楚。
5.质保期为设备投入运行后的12个月。12个月内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将无偿免费负责维修。
6.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阐述,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厂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条件和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7.设备到货后,双方负责按清单进行清点验货,出据验收证明;设备安装时厂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设备,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矿方配合设备安装、调试。
8.交货数量:1套
9.交货地点:新安发矿。
10.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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